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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0 10:34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外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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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3日

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柯桥区中医药服务能力,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2024年创建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22〕2号)和《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工作的通知》,结合柯桥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在促进发展、服务体系、人才队伍建设、中医药服务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激活力,全力推进柯桥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为全面建设健康柯桥、更好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进一步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深入研究解决中医药工作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完善服务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网络覆盖率,使辖区居民中医药服务的获得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支持引进和培养柯桥区中医药中高端人才的政策。研究出台放宽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医师职称晋升条件的有关政策。建立高年资中医师带徒制度,与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挂钩。完善区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制度。鼓励退休中医医师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服务和多地点执业。

(二)加大对中医药发展的投资力度,保障区域内公立中医医疗机构的立项、建设和政府投入,改善区中医医院办院条件,扩大优质服务供给。切实压实区域内公立中医类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科室建设的投入保障责任,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的建设。积极开展对区域内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建设及设施设备投入。

(三)将中医药科技发展纳入区域内科技发展总体规划。制定支持促进中医药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和科研规划。积极组织申报市级及以上中医药科研项目,组织柯桥区中医药科研项目,促进中医药科技发展。建立区科技局与区卫生健康局协同联动的管理机制。

(四)贯彻落实中医药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根据医疗机构需求,向省、市医保部门申请批准具有显著疗效和成本优势的中医药服务项目。定期开展调研,向有关部门提出具有中医药临床价值的服务项目价格调整的合理化建议。

(五)推进中医药科普教育,丰富中医药文化教育内容和活动形式,组织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把中医药文化纳入中华传统文化课程,促进青少年了解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促进身心健康。

(六)支持中医药信息化建设,改善各级医疗机构信息化基础条件,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加快中医药信息规范化进程。

(七)支持区中医医院中药制剂发展,制定推广制剂使用标准并进行质量监管。支持有条件的镇(街道)和村(居、社区)开展自采、自种、自用中药材,并制定中药材的相关标准,进行规范的质量管理。

(八)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旅游项目,促进中医药专业机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药材种植基地等与中医药文化健康产业融合发展。

(九)加强中药保护和发展,鼓励有条件的镇(街道)、村(居、社区)开展中药材基地建设,生态化、规范化种植与当地相适应的中药材。深入开展中药材产业乡村振兴行动,把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

(十)组织各镇(街道)、村(居、社区)开展传统健身活动,大力普及和推广太极拳、八段锦等养生保健方法。

(十一)区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联体,在医联体建设中充分发挥中医药辐射作用,力争覆盖人口不低于常住人口的30%。将符合条件的私营中医诊所纳入医联体。

(十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100%规范设置中医馆,包含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加强服务内涵建设,接入中医健康信息平台;100%设立中医康复科室,为居民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鼓励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中医专科,鼓励提供特色中药剂型服务。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100%具备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场所和设施设备。推进“中医阁”建设,至少有1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

(十三)合理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区中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60%以上;所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25%以上;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所有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村医生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城乡每万居民配备0.7名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

(十四)组织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和师承教育,加强全区医务人员(含乡村医生)的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医务人员(含乡村医生)中医药技术服务水平。区中医医院建立西学中培训基地,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非中医类别医师参加西学中培训。

(十五)提高区中医医院提供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完善中医特色专科和临床、医技科室的服务功能,提高中医优势病种的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

(十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的中医药服务能力。所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4类6项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鼓励中医医师融入家庭医生团队向居民提供优质中医药服务。到2023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35%以上。

(十七)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的落实,为老年人,孕产妇,儿童,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重点人群和亚健康人群提供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治中的作用,在医养结合、社区康复、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服务中融入中医药方法。

(十八)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普及中医药健康知识,推动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活动,扩大中医药科普内容的覆盖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宣传中中医药内容占比50%以上,接受教育人次占常住人口的50%以上。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申报阶段(2023年6月—7月)。组建创建工作专班。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议,建立上下贯通、左右互联的工作联系制度。完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申报工作。

(二)推进实施阶段(2023年8月—12月)。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照指标建设要求,根据部门职责落实具体任务,加强部门联系沟通,及时发现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提高中医药服务工作的能力与水平,完成所列各项工作任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区级有关部门、各区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把握工作进度,收集、整理所需资料。

(三)总结自评阶段(2024年1月—3月)。对照要求组织自查自评,对未达标、扣分项指标进行评估和责任分解。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工作项目清单,持续改进,做好巩固提高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各级评审。

(四)接受市、省现场评审阶段(2024年4月—)。做好接受市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现场评审准备工作,针对评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抓好整改落实。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建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把握工作进度,督促检查各部门(单位)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做好资料收集整理,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二)积极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建立中医药跨部门协调机制,完善柯桥区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中医药财政投入、医保鼓励、人才激励、产业扶持和服务能力提升等政策,打造网络健全、设施设备完善、人员配备合理、管理规范、中医药防治康养融合发展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三)大力宣传中医药知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窗、健康处方等开展中医药传统文化宣传普及工作,把中医药科普知识作为健康教育重要内容加以推广,加强和规范中医药知识传播,让更多群众有机会感受中医药、了解中医药、认识中医药,形成全社会信中医药、爱中医药、用中医药的浓厚氛围和共同支持发展中医药的良好局面。

附件:1. 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

2.柯桥区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附件1

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

组  长:袁  建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陈  勤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鲁立新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区政府新闻办主任

马建刚  区发改局局长

严  炜  区经信局局长

徐  迅  区教体局局长

孙爱珍  区科技局局长

许立峰  区民政局局长

谭  科  区财政局局长

金伟梁  区人力社保局局长

黄伟祥  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张志华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鲁建潮  区建设局局长

裘剑平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濮一鸣  区商务局局长

陆晓巍  区文广旅游局局长

沈伟阳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娄东寅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金国龙  区统计局局长

胡斌钦  区医保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局,沈伟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以上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人员自然更替。

附件2

柯桥区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区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中医药工作,研究促进中医药事业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中医药事业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名单

召 集 人:陈  勤  区政府副区长

副召集人:谢水萍  区府办副主任

沈伟阳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丁杭芳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新闻出版局局长

张越彪  区发改局副局长

王华良  区经信局副局长

章志坚  区教体局副局长

俞锡锋  区科技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潘志伟  区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邹国林  区财政局副局长

沈国华  区人力社保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章铁民  区自然资源分局副局长

王翀煜  区生态环境分局党工委副书记、副局长

樊  琦  区建设局党工委副书记、总工程师

张爱芝  区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陈国建  区商务局总经济师

胡兴林  区文广旅游局副局长

周建廷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王  慧  区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

傅东升  区医保分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局,具体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周建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以上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人员自然更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