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柯桥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索引号: | 00258207-5/2023-6734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外事办) | 发文日期: | 2023-07-20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文件编码: | 绍柯政发〔2023〕11号 |
00258207-5/2023-67349
土地
区政府办(外事办)
2023-07-20
绍柯政发〔2023〕11号
DKQD00-2023-0003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2023-07-20 16:53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外事办)
访问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区片综合地价应当至少每三年进行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的规定,现将柯桥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如下:
柯桥区征收集体土地区片综合地价(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继续按《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柯桥区征地区片综合价的通知》(绍柯政发〔2020〕13号)规定执行,不作调整。
由于部门职能调整,涉及集体土地房屋征收的,由区征收办负责实施。
本通知自2023年8月21日起施行。
附件: 柯桥区征地区片级别范围及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0日
附件
柯桥区征地区片级别范围及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单位:万元/亩
区片 | 范围 | 农用地 | 林地 | 未利用地 |
Ⅰ | 柯桥街道、柯岩街道、 | 7.4 | 5.2 | 4.4 |
Ⅱ | 马鞍街道、福全街道、 | 7.1 | 5.0 | 4.3 |
Ⅲ | 王坛镇、稽东镇 | 6.8 | 4.8 | 4.1 |
说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