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催告书送达公告
蔡明(身份证号:4210231968********,湖南省岳阳市人):
你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开展执业活动,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有关规定,依法于2022年12月29日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该决定书已于2023年1月6日依法公告。但你至今尚未缴纳罚款,现予以催告。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催告书(绍柯卫催﹝2023﹞6号)实施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催告书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催告书(绍柯卫催﹝2023﹞6号).pdf
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