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10 16:57
信息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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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霍乱等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3年霍乱等急性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前部署防控
目前,全球霍乱疫情活跃,世界卫生组织通报已有30多个国家发生霍乱暴发疫情。我区作为第19届杭州亚运会的承办城市之一,人员流动频繁,且近几年我区其他感染性腹泻等肠道传染病发病率居高不下,全区肠道传染病防控仍不可松懈,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健全应急队伍,并针对性开展医务人员专题培训,不断提升霍乱等肠道传染病的监测预警、调查处置和实验室检测能力。我区霍乱病例定点收治医院绍兴市中心医院医共体总院、技术支撑单位绍兴二院医共体总院,要做好霍乱病例隔离救治准备。
二、规范设置肠道门诊,开展腹泻病例检索
(一)开设范围。按照《绍兴市柯桥区医疗机构肠道门诊设置规范(2023年版)》(附件1)要求,绍兴市中心医院医共体总院、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柯桥区中医医院医共体总院按照一类标准开设肠道门诊,柯桥、齐贤、马鞍、平水、钱清5家医共体分院哨点按照二类标准开设,其余医共体分院以及区妇保院按照三类标准开设。
(二)开设时间。绍兴市中心医院医共体总院肠道门诊全年开设;其余肠道门诊5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开设,视疫情情况可适当延长。
(三)监测要求。各肠道门诊按《绍兴市柯桥区医疗机构肠道门诊设置规范(2023年版)》要求开展腹泻病例监测工作,切实做好腹泻病人的门诊登记、采样检验、可疑食物询问工作,一类和二类肠道门诊做到“有泻必采,有样必检、登记必全”,腹泻病人采样率不得低于90%,检验率为100%;三类肠道门诊单位,固定内科门诊兼治腹泻病例,做到“登记必全、逢疑必采”,不要求设立检菌点,医共体分院送至相应总院检测,区妇保院送至区疾控检测。
三、规范病例报送,加强疫情防控
1.霍乱:发生霍乱疫情或发现疑似病例,严格按照《霍乱防治手册》(第六版)和有关预案要求,对疫点、疫区坚持“早、小、严、实”的原则,及时、规范开展相关疫情调查处置。通过检测发现病原体属于产毒株时,严格按照霍乱防控要求落实控制措施,如属非产毒株(或噬菌体-生物分型中的非流行株),按一般感染性腹泻的控制措施处置。
2.伤寒副伤寒、菌痢:各医疗机构对本院报告的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均应开展复核,对分离到的菌株进行耐药性分析,且在3个工作日内将菌株送至区疾控中心。各医共体分院对辖区的伤寒副伤寒、菌痢病例,按要求及时做好散发疫情管理;对伤寒副伤寒确诊病例,落实临床治愈或出院满1个月后两次粪检工作(间隔2-3天)。绍兴市中心医院医共体总院、柯桥区中医医院医共体柯岩分院承担市级伤寒副伤寒哨点监测工作。
3.戊肝:开展发病危险因素调查,对于戊肝和肝炎(未分型)散发病例或聚集性疫情,由病例报告医疗机构或现住址所在医共体分院采集血清和粪便标本,同时开展相关流行病学信息调查。
4.手足口病:规范开展手足口病病原学监测工作,柯桥区妇保院承担区级哨点监测工作。
5.肠道传染病聚集性疫情:各地加强诺如病毒感染等肠道传染病聚集性疫情的早发现和早处置。依据《浙江省诺如等病毒性腹泻监测方案(2022年版)》文件要求,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3天3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聚集性疫情时,及时做好疫情报告、病例隔离、样本采集、卫生消杀、健康教育等相关防控工作。
四、加强技术指导及业务培训
各单位要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肠道门诊工作规范及肠道传染病诊疗、防控知识,提前做好开设肠道门诊准备工作;肠道门诊设立期间,各肠道门诊单位每月2个工作日前汇总辖区内上一月检索结果(附件3)报至区疾控中心传防科。
五、开展健康宣教、普及防病知识
5~10月份是肠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各单位要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指导当地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平台,多层次多方位宣传,突出“吃熟食、喝开水、勤洗手”等核心信息,尤其是要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和幼托机构、餐饮服务单位、流动人口聚集区、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和人群的健康教育和宣传引导,提倡健康的饮食和卫生习惯,提高群众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附件:1.绍兴市柯桥区医疗机构肠道门诊设置规范(2023年版)
2.柯桥区医疗机构2023年肠道门诊、疫源检索情况月报表
3.肠道门诊日志
附件1
绍兴市柯桥区医疗机构肠道门诊设置规范(2023年版)
一类 | 二类 | 三类 | ||
适用范围 | 三家医共体总院 | 医共体分院哨点(柯桥、齐贤、马鞍、平水、钱清) | 其余医共体分院、区妇保院 | |
设计原则 | 1、门诊设置应纳入医院感染科建设规划,根据功能需要合理安排布局。 2、门诊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流程,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环境污染和交叉感染。 | 1、门诊内部应设置防护分区,病人和污染路线相对分离。 2、加强病人预检分流,防止病人流动污染医院场所。 3、加强诊疗场所消毒管理、防止交叉感染发生。 | 具备腹泻病例监测基本条件,通过加强诊治和消毒管理,提高监测敏感性,防止交叉感染。 | |
总体卫生要求 | 选址 | 设置在医疗机构内的独立区域,与普通门诊相隔离。 | 医院门诊区域内设置专用的腹泻病诊室,诊室位置相对独立。 | 固定内科门诊兼治腹泻病例。 |
布局 | 门诊分设病人专用出入口和医务人员专门通道;设有污染、半污染和清洁区,三区划分明确,相互无交叉。 | 腹泻病人与其他病人的就诊路线相对分离。 | ||
设施 | 1、肠道门诊设立专用的诊疗室、输液抢救室、专用观察室、专用厕所、专窗取药、医务人员更衣室等业务用房。 2、医院有分诊标志,肠道门诊各诊室或业务用房门口有醒目的标志。 3、门诊所有业务用房安装纱门纱窗等防蝇、防蚊设施。 4、诊室内安装紫外线灯,非手触式洗手装置等消毒设施,配备呕吐物容器、医疗废弃物收集箱等卫生设施。 5、诊室内配备诊疗桌椅、诊疗床、专用诊疗设备等。 6、配备病人登记表、样品采集登记表、采样用品和样品保存液或增菌液等。 | 1、医院有导引标志,腹泻病诊室门口有醒目的标志。 2、门诊所有业务用房安装纱门纱窗等防蝇、防蚊设施。 3、肠道门诊有专用的观察室、厕所等。 4、诊室内安装紫外线灯、非手触式洗手装置等洗消设施,配备呕吐物容器、医疗废除物收集箱等卫生设施。 5、诊室内配备诊疗桌椅、诊疗床、专用诊疗设备等。 6、配备就诊病人登记表、采样用品和样品保存液或增菌液等。 | 1、卫生院有导引标志,接诊室门口有醒目的标志。 2、诊室安装纱门纱窗等防蝇、防蚊设施。 3、诊室内安装紫外线灯和非手触式洗手装置等洗消毒设施,配备痰盂和医疗废除物收集箱。 4、配备病人登记表、样品采集登记表、采样用品和CARY BLAIR运送培养基等样品保存液。 |
操作 要求 | 开设 时间 | 5-10月开设,可根据疫情适当延长。(指定中心医院医共体总院全年开设肠道门诊) | 5-10月开设,可根据疫情适当延长。 | 1.5-10月开设,可根据疫情适当延长。 2.发现霍乱疫情或根据霍乱等肠道传染病疫情监测需要可随时调整为二类。 |
登记 | 所有就诊腹泻病例(包括初诊和复诊病例)必须登记,应按统一的肠道门诊登记表要求登记。 | 所有就诊腹泻病例(包括初诊和复诊病例)必须登记,应按统一的肠道门诊登记表要求登记。 | 所有就诊腹泻病例(包括初诊和复诊病例)必须登记,应按统一的肠道门诊登记表要求登记。 | |
采样 | 腹泻病人标本必须在肠道门诊内由医护人员采集(逢泻必采),做好标本登记,实行有泻必采、有样必送,对发现有明显血便的患者采样要及时送检并做大肠杆菌O157:H7的培养检查。 | 腹泻病人必须在肠道门诊内由医护人员采集粪便标本(逢泻必采),做好标本登记,实行有泻必采、有样必送,对发现有明显血便的患者采样要及时送检并做大肠杆菌O157:H7的培养检查。 | 对霍乱可疑病例采集标本(逢疑必采),使用CARY BLAIR运送培养基等样品保存液送检。 | |
病人 处理 | 严格执行相关制度,防止肠道传染病的误、漏诊,霍乱病例和疑似病例必须隔离治疗。 | 严格执行相关制度,防止肠道传染病的误、漏诊,霍乱病例和疑似病例必须隔离治疗。 | 严格执行相关制度,防止肠道传染病的误、漏诊,对霍乱病例和疑似病例转诊指定医疗机构。 | |
消毒 | 公用诊疗器械在腹泻病人使用后应及时消毒,医护人员手部要及时消毒,医院门诊厕所进行随时消毒,有专人负责肠道门诊的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 公用诊疗器械在腹泻病人使用后应及时消毒,医护人员手部要及时消毒,医院门诊厕所进行随时消毒,有专人负责肠道门诊的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 公用诊疗器械在腹泻病人使用后应及时消毒,医护人员手部要及时消毒,医院门诊厕所进行随时消毒。有专人负责肠道门诊的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 |
废弃物 | 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处理。 | 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处理。 | 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处理。 | |
病例 报告 | 发现法定传染病及 O157:H7病人(含疑似)应在规定时限内报告。 | 发现法定传染病及 O157:H7病人(含疑似)应在规定时限内报告。 | 发现法定传染病及 O157:H7病人(含疑似)应在规定时限内报告。 | |
门诊 统计 | 每月做好腹泻病人统计工作,按规定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 每月做好腹泻病人统计工作,按规定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 每月做好腹泻病人统计工作,按规定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 |
物资储备 | 配备专用医疗设备、抢救药品、消毒灭蝇器械和药品等。 | 配备专用医疗设备、抢救药品、消毒器械和药品等。 | 配备消毒物资及抢救治疗药品。 | |
检菌点 | 医院微生物检验室设立霍乱弧菌检测专区,开展霍乱弧菌检测。
| 根据医院实验室建设情况和检测能力,可设立检菌点;不设检菌点的门诊,标本必须及时送指定检菌点检测,并保证生物安全。 | 不要求设立检菌点,医共体分院送至相应总院检测,区妇保院送至区疾控检测。 | |
人员 | 配备专岗医、护人员,肠道门诊医生、护士、检验等工作人员要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同时应对本本单位的急诊、内科、儿科及中医等相关医务人员进行肠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 | 配备专岗或兼岗医护人员,应对本单位内的急诊、内科、儿科及中医科等所有涉岗医务人员进行全员肠道传染病诊治培训。 | 指定诊室和人员进行腹泻病人诊治, 院内所有涉岗医务人员进行全员肠道传染病诊治培训。 | |
管理 | 1、制定肠道门诊工作制度、消毒隔离制度。 2、腹泻病例归口管理,其他医护人员和诊室不得诊治腹泻病例。 3、医院内相关管理部门每月至少自查一次,有检查记录。 | 1、制定肠道门诊工作制度、消毒隔离制度。 2、腹泻病例归口管理,其他医护人员和诊室不得诊治腹泻病例。 3、医院相关管理部门每月至少自查一次,有检查的记录。 | 1、制定肠道门诊工作制度、消毒隔离制度。 2、腹泻病例归口管理,其他诊室不得诊治腹泻病例。 3、卫生院有专人负责管理,每月至少自查一次,有检查记录。 |
备注:14周岁以下儿童因腹泻就诊可在“儿内科”就诊,儿科内应设置腹泻病专用诊室,其设计要求应不低于本规范三类肠道门诊设置的要求,对前来就诊的儿童实行登记,对甲、乙类法定传染病及O157:H7病人(含疑似病人)应针对相应病原采便检验,并在规定时限内报告。
附件2
柯桥区2023年 月肠道门诊、疫源检索情况月报表
初诊人数 | 采样数 | 检出病例数 | ||||
霍乱O1 | 霍乱O139 | (副)伤寒 | 菌痢 | 其他(注明病种) | ||
填报人: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附件3
肠 道 门 诊 日 志
序号 | 姓名 | 联系方式 | 临床症状1 | 初步 诊断 | 可疑食品
| 发病 时间4 | 就诊 时间4 | 其他进食者是否发病 | 标本 类型5 | 检验结果 | |||||
名称 | 加工包装2 | 进食 场所3 | 购买 场所3 | 进食 时间4 | 进食人数 | ||||||||||
注:1.临床症状:①腹泻(必填项,并注明一天的腹泻次数);②腹痛;③呕吐;④恶心;⑤其他(请直接写出)
2.加工包装:①餐饮服务业;②家庭自制;③定型包装;④散装(包括简易包装);⑤其他。
3.进食场所、购买场所:请写出“家中”,或者食品店、饭店、食堂、农村宴席、市场、超市等场所具体名称。
4.进食时间、发病时间和就诊时间精确到小时。
5..标本类型:①粪便;②呕吐物;③肛拭子;④其他(请直接写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