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9208832-9/2023-6666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轻纺城建管委 发文日期: 202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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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9208832-9/2023-66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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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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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轻纺城建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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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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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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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柯桥优选”品牌试点企业(窗帘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8 10:44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轻纺城建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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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柯桥优选”纺织品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全

面提升柯桥窗帘类企业的品牌影响力,根据工作安排,现开展第二批“柯桥优选”品牌试点企业(窗帘类)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申报主体为在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持续经营3年以上,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主营窗帘、窗纱、窗饰产品,经营正常的企业。

1、企业注册资本在 50万元以上,窗帘类企业近三年中(2020-2022)任一年度销售收入达到 3000 万元以上或成品窗帘企业销售收入达到 350万元以上。

2、重视品牌建设,拥有有效期内的企业注册商标或产品注册商标。

3、重视新产品研发,设有专职研发和设计人员、企业自有实验室或有一定检验用的设备。

4、重视花样版权、设计原创等知识产权保护,对创新类产品进行花样版权登记或取得相关知识产权专利证书。

5、重视产品质量,产品较高批次、较高频率开展质量自检或第三方专业机构面料或成品检测。

二、申报资料

1、“柯桥优选”品牌试点企业(窗帘类)认定申请表(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近三年(2020-2022)销售收入最好年份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4、注册商标复印件;

5、当年 3 种及以上特色产品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

6、企业研发中心或实验室图片 2-3 张;

7、企业产品陈列展厅图片 2-3 张;

8、企业品牌建设活动材料(参展参会、新品发布、专属商

品商标吊牌、企业宣传册等资料或图片);

9、取得花样版权登记证书,或相关知识产权(发明、实用

新型或外观专利)证书复印件;

10、其他资料(企业或产品荣誉、参与起草纺织面料标准、取得绿色或生态纺织产品认证资料等)。

以上材料结合企业情况提供,并按顺序装订。

三、其他说明事项

(一)评定

本认定采用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平等择优原则开展,由柯桥区中国轻纺城建设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二)否决条件

1、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2、近二年内出现侵犯知识产权、花样版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或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三)有效期限

1、品牌试点企业有效期限 3 年,自下达认定文件开始计算。

2、试点企业评定后若出现否决条件的,取消其品牌试点企业认定资格,且 2 年内不准再次申报。

四、资料交送

请于 2023年 6月 15前,将纸质资料一式三份送至或邮寄至鉴湖路31号柯桥区中国轻纺城建管委1207室。

联系人:王宇锋

电话:0575-85677366


附件:第二批“柯桥优选”品牌试点企业(窗帘类)认定申请表.docx



绍兴市柯桥区中国轻纺城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3 年 6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