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催告书送达公告
叶久豹(身份证号:3604281975********,江西省都昌县人):
你未经本局批准,擅自在绍兴市柯桥区华舍街道蜀阜村1029号F1租2开展诊疗活动,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有关规定,依法于2022年9月7日对你作出“1、没收牙椅壹台,一次性使用口腔器械盒、贺利式牙科模型石膏等药品器械贰箱;2、没收违法所得叁佰元整;3、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决定书已于2022年9月27日依法公告。但你至今尚未缴纳罚款,现予以催告。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催告书(绍柯卫催﹝2023﹞2号)实施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催告书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催告书(绍柯卫催﹝2023﹞2号).pdf
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