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8207-5/2023-6579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外事办) | 发文日期: | 2023-04-23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文件编码: | 绍柯政办发〔2023〕8号 |
00258207-5/2023-65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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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外事办)
2023-04-23
绍柯政办发〔2023〕8号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04-23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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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外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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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临空示范区投资发展环境,更好发挥省级一体化合作先行区、省高能级战略平台引领示范作用,根据《中共柯桥区委办公室 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明确杭绍临空经济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绍兴片区运行机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区委办〔2022〕76号)和《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区行政审批局委托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绍柯政办发〔2016〕107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将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委托下放临空示范区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批事项委托范围
按照全省“最多跑一次”事项“八统一”标准,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竣工验收,公路、航道、港口、水利、民航、铁路等企业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节能审查,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7项行政审批事项委托下放临空示范区实施,审批权限限于临空示范区辖区范围(即钱清街道、杨汛桥街道、夏履镇)。原区行政审批局与钱清街道、杨汛桥街道、夏履镇签订的行政审批委托协议废止,由区行政审批局与临空示范区重新签订委托协议。
二、印章制发移交程序
区行政审批局要及时制作“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 杭绍临空经济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绍兴片区管理专用章”,在签订委托协议时一并授权临空示范区管理。委托协议签订后,原钱清街道、杨汛桥街道、夏履镇的审批印章停止使用,由区行政审批局负责收缴封存。收回的印章必须进行裁角登记,办理交接手续,并归入单位档案卷宗。
三、工作要求
区级相关部门要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切实加强对临空示范区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督,确保与区本级标准同步、服务同步。临空示范区要高度重视审批事项委托下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保障工作经费,应用政务服务网对委托审批事项开展受理、审核、汇总、建档和数据上报,确保审批工作有迹可循、有序运行;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依托科技监察平台,对行政审批和行风效能进行全过程监管,确保廉洁审批,树立良好形象。
四、其它
本次行政审批事项委托下放于202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请临空示范区做好相关交接和过渡工作。
附件:委托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1日
附件
委托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孙项名称 | 审批权限 |
1 | 固定资产投资 | 企业投资(含外商投资) | 限鼓励类项目核准 | |
企业投资(含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技术改造) | 限鼓励类项目核准 | |||
2 | 企业投资项目 | 企业投资(含外商投资)项目备案(基本建设) | 除印染项目外 | |
企业投资(含外商投资)项目备案(技术改造) | 除印染项目外 | |||
3 | 政府投资项目 | 政府投资项目 | 临空示范区、 | |
政府投资项目 | 临空示范区、 | |||
政府投资项目 | 临空示范区、 | |||
4 | 工程设计方案 | 公路、航道、港口、水利、 | ||
5 | 节能审查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 除八大高耗能行业外的 | |
6 | 建设工程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建设工程 | 与区级同权 |
建设工程 | 与区级同权 | |||
建设工程 | 与区级同权 | |||
建设工程 | 与区级同权 | |||
建设工程 | 与区级同权 | |||
建设工程 | 与区级同权 | |||
7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房屋建筑工程 | 与区级同权 |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与区级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