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8254-2/2023-6563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兰亭街道党政办 发文日期: 2023-04-17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应急信息 文件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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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258254-2/2023-65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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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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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亭街道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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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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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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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亭街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3-04-17 15:50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兰亭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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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满足突发事故灾难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整合街道现有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指挥系统、组织网络以及相关资源;建立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事件环境应急机制和管理体系,确保对突发事故灾难环境应急处置做到领导得力、决策正确、指挥得当、实施有效,进一步增强园区对突发事故灾难环境应急的处理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兰亭街道内发生的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突发环境事件。

二、事故分级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水污染事件、大气污染事件、噪声与振动危害事件、固体废弃物污染事件、农药与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事件、放射性污染事件及自然保护区破坏事件等。根据《绍兴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6)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7)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2.重大环境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

(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4)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3.较大环境事件(Ⅲ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 

(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4.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件:

(1)发生3人以下死亡;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3)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4)除上述情形的其他突发环境事件。

三、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兰亭街道突发环境事件组织指挥体系由组织指挥机构、日常办事机构、现场处置机构组成。

(一)组织指挥机构

1.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兰亭街道办事处党政主要领导

副总指挥:兰亭街道办事处各线分管领导

成员:党政办、经发办(工业线)、经发办(农业线)、城建办(城建线)、城建办(城管线)、综合治理办公室、兰亭街道派出所、兰亭街道卫生院、福全环保所负责人。

2.指挥部职责

(1)统一指挥兰亭街道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行动。

(2)负责启动和解除本预案。

(3)组织指导兰亭街道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演练。

(4)对救援行动作出决策,下达命令和进行监督。

(5)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救援,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

(6)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必要时报请启动区级应急预案。

(7)向公众、新闻媒体发布有关信息。

3.成员单位职责

(1)党政办:在兰亭街道指挥部的领导下,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负责环境事件的舆论引导工作,组织事故的新闻发布工作,做好应急后勤保障工作。

(2)经发办(工业线):负责一般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指导工业企业环保应急演练;配合上级环保部门查明事故原因,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指导督促有关单位消除环境污染影响;负责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统计和人员应急转移工作。。

(3)福全环保所: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负责查明事故原因,对事故责任单位提出处理意见。负责联系环境监测单位对事故发生地及周边区域环境监测和实时报告,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4)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制定伤亡人员的理赔、抚恤、救济等工作,做好相应的维稳工作。

(5)城建办(城建线):负责提供事故现场建筑物、管道设施的相关资料。

(6)经发办(农业线):根据指挥部指定,实时掌握发布气象、水利信息,配合环保部门组织开展前期的应急处置。

(7)城建办(城管线):根据指挥部指定,协助环保、公安等部门开展相关应急工作。

(8)兰亭街道派出所:负责组织事故现场警戒和人员疏散,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安全保护,维护现场秩序稳定,同时及时对事故有关负责人采取必要的措施。

(12)兰亭街道卫生院:负责组织现场救护以及必要时转运伤员的工作,并及时向兰亭街道指挥部报告人员救治情况。

(二)日常办事机构

兰亭街道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发办(工业线),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担任。主要职责为:

(l)受理一般以上事件信息并立即上报兰亭街道指挥部。

(2)制定兰亭街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统计分析兰亭街道一般以上事件规律、特点,为修订、完善本预案提供科学依据。

(4)向兰亭街道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并做好预案启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5)完成兰亭街道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现场处置机构

突发事件发生后,兰亭街道指挥部根据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救援行动的需要,派出指挥部有关领导、专家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设立现场事故指挥部。参与现场应急救援行动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现场事故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1.现场事故指挥部组成

(1)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兰亭街道指挥部成立现场事故指挥部,协助上级指挥部组织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2)发生一般环境事件,兰亭街道指挥部设立现场指挥部,由兰亭街道指挥部领导和事发单位主要领导组成,指挥长由兰亭街道指挥部总指挥指派。

2.现场事故指挥部主要职责

(l)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现场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救援方案和力量,根据兰亭街道指挥部决策,下达救援指令。

(2)统一指挥协调各部门之间协同作战,组织各种物资装备的供应,检查督促救援任务的完成。

(3)保持与兰亭街道指挥部的通信联络,及时报告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救援行动进展等情况,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工作。

(4)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全过程的调查评估。

四、监测预防

(一)突发环境事件监测

兰亭街道必须建立严格的值班制度,保障24小时不间断值班,迅速、准确受理事故报警,并及时发出相应指令(兰亭街道办事处值班电话:84601618)。

任何人发现突发环境事件时,都应当立即报告,严禁谎报、漏报、迟报。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

(二)突发环境事件预防

各工业企业应当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规赋予的环保职责及其他管理规定,积极开展环保应急预防工作。

(三)隐患消除

兰亭街道办事处要依法加强对工业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环保重点单位应当定期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采取措施,限期消除隐患。

各工业企业要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当及时落实主体责任,消除隐患。

五、应急响应

(一)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单位在向119报警的同时报兰亭街道办事处,并启动本单位环保应急预案,组织力量进行救援,控制事故扩大。兰亭街道办事处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周围人员疏散,并按规定,迅速、准确将事故和先期处置情况及时上报至兰亭街道指挥部办公室。兰亭街道指挥部要按照规定上报至区指挥部办公室。对于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事件,兰亭街道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及时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分级响应机制

1.应对一般事故,需要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由兰亭街道指挥部按照有关规定启动本预案,并组织指挥兰亭街道各方面力量处置,事故发生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必须启动。

2.应对较大以上事故,按照有关程序报请区指挥部,启动相应级别的事故应急预案。兰亭街道指挥部在上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实施应急处置行动。

(三)信息报送与处理

1.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事发单位须在1小时内将事故信息上报兰亭街道办事处。

2.兰亭街道指挥部应及时派人员赶赴现场,核查、了解、研究并续报有关信息。

3.信息报送方式可采取电话口头初报,随后采用计算机网络、传真等载体及时报送书面报告和现场音像资料。

(四)医疗卫生救护

卫生等部门要负责对事故伤亡人员的紧急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必要时,及时报上级部门协调有关医疗救护专家、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增援。派出所、交警等部门应当积极协助运送伤员,必要时征用过往车辆。

(五)应急救援人员安全防护

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并佩戴明显标识,加强个人安全防护。现场事故指挥部负责组织采取各种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处置人员进出事故现场的管理规定;事故现场有电力设备的应严格执行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程。

(六)群众安全防护

现场事故指挥部根据事故具体情况,明确群众安全防护的必要措施,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的范围、方式、程序并组织实施。派出所、交警部门负责设置事故现场警戒,实施交通管制,疏散现场无关人员,防止事件扩大、蔓延和造成其他人员伤害。

(七)案件查处

兰亭街道办事处要在事件处理期间和事后配合上级部门及时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依法查处。

(八)应急结束

突发环境事件结束后,次生灾害发生的因素消除,现场处置行动结束,由现场事故指挥部提出建议,经兰亭街道指挥部批准,应急响应结束。

(九)后期处置

兰亭街道办事处会同上级有关部门对在环境事件中造成的伤亡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尽快恢复当地的社会秩序。

(十)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调查、处理,依据有关标准对事故损失作出评估,对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对事故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兰亭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要结合专家意见,提出整改措施,尽快消除隐患,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六、应急保障

(一)资金保障

兰亭街道办事处要保障应对环保应急所需经费,主要为救援排险、医疗救治、装备器材损耗、专业应急队伍训练和演练、人员培训与宣传教育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二)力量和装备保障

根据兰亭街道突发环境事件特点,确定环保、安监、消防、公安、卫生等部门人员和有关专家组成的专门应急救援力量,明确力量分工、联络方式以及应急设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迅速调用。

七、宣传、培训与演练

(一)宣传

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有计划地组织事故预防、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

(二)培训

要切实加强对处置事故应急救援人员的日常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处置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三)演练

兰亭街道办事处协调相关单位,适时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演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不断充实和完善预案。

八、附则

(一)名词术语解释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奖励与责任

对在实施应急处置行动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因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