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我局对冻结的涉案账号进行梳理,发现符合返还的涉案资金,现依法对这一涉及返还的涉案账号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返还银行卡:6230****4036,持卡人:李*;接收银行卡:6228****4371,持卡人:柳*,返还金额:19852元。
现对该资金返还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三十天,如有异议,请自公示30日内,联系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办理相关事宜。
特此告示
联系人:胡警官 联系电话:0575-84780130
陈警官 联系电话:0575-84357295
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