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8207-5/2023-6527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外事办) 发文日期: 2023-03-31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文件编码: 绍柯政办发〔202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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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258207-5/2023-65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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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卫生,其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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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政府办(外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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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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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柯政办发〔202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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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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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柯桥区青少年“生命成长”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31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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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柯桥区青少年“生命成长”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



柯桥区青少年“生命成长”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发展战略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新格局,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为青少年全面、健康、和谐发展和终身幸福奠定坚实基础,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与家风家教建设的重要论述,围绕“健康中国”战略主题,坚持“立德树人”,在政府、学校、家庭、医院、社会各方力量的有力支持下,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生涯教育等一体化实施、全方位服务,促进全区青少年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通过3年左右时间打造具有柯桥特色的青少年健康成长实践样本:

——建成一流学生成长发展示范点30个,培育高效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机构10个以上,形成网格化管理体系。

——培养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生涯教育领军型指导师30名以上。

——开发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生涯教育等“生命成长”类精品课程200门以上。

——提升学生心理素质,塑造学生健全人格,减少学生极端心理事故发生。

——构建医教结合、家校社结合的联动机制,形成部门协同、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三、重点工作

(一)加快“生命成长”基础设施建设。

1.升级改造学生成长发展指导中心。高标准持续推进学校学生成长发展指导中心建设,从2023年起,每年建设不少于10个。每建成1个并经现场验收成功,补助学校10万元。

2.培育社会心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高起点培育具有服务社会心理、家庭和谐、应急救护等功能的公益类社会机构,引导其积极参与青少年“生命成长”活动。

3.建设“生命成长”教育示范基地。以“柯桥区青少年心理成长中心”为核心,同时挂牌“柯桥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和“柯桥区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中心”,推动各级各类指导服务站点开展工作,形成“一中心+X服务点”网格化管理模式,成为青少年“生命成长”指导转介与教育、救治示范基地。

4.提升“生命成长”智能运行系统。统一购置升级区域版中小学心理健康测评系统,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数据云平台,打通学校、家庭、医院、社会、部门数据孤岛,实现区域心理测评预警、咨询、转介、救治服务一体化智能管理。

(二)优化“生命成长”指导队伍建设。

1.加强专业顾问队伍建设。聘请大专院校、研究机构和区教体局、卫生健康局等部门的专业人员为顾问,参与课题研究、师资培育、疑难解答等,切实为青少年“生命成长”工程提供专业支持。

2.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优化班主任队伍结构,通过班主任素质提升工程与基本功大赛平台,提升班主任专业素养和教育管理能力,发挥班主任学生教育主力军作用。

3.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从2023年秋季起,规模型学校(600人以上)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多形式、分层次、分类别对专任教师进行系统专业培训,提高教师心理健康意识和危机识别干预能力。成立由学校领导,以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社会专业工作者为主的心理健康专业队伍,增强指导力量。

4.加强家庭教育队伍建设。组建家庭教育专家库,以各级家长学校、村(居、社区)文化机构为阵地,发挥“父范学堂”辐射作用,通过社区教育平台和学校体系,线上线下组织开展面向全区教师、家长的家庭教育培训和亲子活动,切实提升其家庭教育指导能力,壮大家庭教育指导师队伍,实现“一校一村(居、社区)”家庭教育指导师全覆盖。

5.加强生涯教育指导队伍建设。立足本校,引进社会力量和专业人士等资源,建立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生涯教育专业队伍,指导帮助学生发掘个人潜质、激发学习内在动力。针对不同学段的教育特征和升学、就业需求,加强升学多元选拔的应对策略研究,提高选科、志愿填报、学习方法、生涯规划等指导能力。

(三)强化“生命成长”环境支持系统。

1.丰富学校“生命成长”课程资源。围绕青少年“生命成长”教育开发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生涯教育、学习方法、生活指导、应急救护等课程,每年评选精品课程不少于50门,形成“一校一品”可视化教育成果,彰显学校特色。

2.拓展“生命·生活·生长”实践资源。以参与体验式、沉浸实践型课程为主要形式,开展基于“热爱生命、珍惜生命”的教育活动,提升青少年对生命意义与价值的认识;建设100个“红色网上游”实践教育和校内外劳动基地,开展研学实践和劳动教育;根据学生成长发展特征,探索生涯启蒙、生涯探索与生涯规划等一体化生涯教育发展道路。

3.完善社会援助公益服务平台资源。整合“柯心青听”心理热线、12355服务热线、“肖姐姐有话说”等社会公益类线上线下援助平台,积极在心理咨询、心理宣教、心理危机干预等方面开展公益服务,为青少年提供厌学、考试焦虑、青春期问题、亲子沟通、不良习惯等心理健康咨询辅导,提供更为便利的心理咨询和帮扶。

4.推进示范型家长学校建设。充分发挥“浙里办家庭教育”“之江汇数字家长学堂”等各级线上教育资源作用,90%以上学校通过数字家长学校建设验收。积极推进示范型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引导家长履行学习家庭教育知识的法定义务,丰富成人教育内涵,推动终身学习。

(四)提升“生命成长”防治管理能力。

以“早预防、早识别、早干预、快处置”为原则,强化部门协同机制,防止极端事件和次生心理危害发生。

1.提高识别干预能力。探索引入“心理健康医师顾问”,推行基于大数据技能的危机排查,完善特殊学生心理档案数据库,强化分类施策,实施一对一结对帮扶,建立信息共享和综合研判制度,全面完善心理危机学生“发现—干预—诊疗—回访”工作闭环。

2.提升快速处置能力。将心理危机干预和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建立学生心理极端事件处置绿色通道,依靠市区两级心理干预与志愿者队伍,完善突发事件个体干预和群体危机管理与服务,及时跟进,防止事态扩大和次生、衍生危害出现。

3.加强高危治疗能力。引入省市专家资源,加强心理卫生、精神科专家队伍建设;推动绍兴第二医院、绍兴市中心医院、柯桥区中医医院规范开设精神卫生科;增强现有精神卫生科力量,提升精神卫生健康治疗服务能力。

(五)夯实“生命成长”服务体系建设。

1.成立专业化服务协会。整合在心理咨询、心理宣教、心理危机干预等方面的机构、专人人士和服务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公益力量,成立柯桥区心理卫生与健康协会,为青少年免费提供心理健康咨询辅导。以区心理卫生与健康协会为基础,加强心理健康行业自律,协助部门开展青少年“生命成长”活动。牵头开展涉及中小学生心理危机的课题研究及相关学术交流,培育心理卫生专兼职人员和骨干力量,开展心理健康危机干预和心理健康促进活动。

2.规范从业人员资质管理。建立全区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人员档案库,统一管理、统一培训。明确学校心理工作伦理道德和从业规范标准,建立从业人员资格考核、准入和工作管理制度。社会力量参与心理健康工作,须配合学校教育,遵循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与指导。

3.建立“生命成长”专项基金。区慈善总会建立青少年“生命成长”工程专项基金,用于学生成长发展指导中心建设、社会机构培育、心理咨询站与特色学校等级创建、“生命成长”类精品课程开发、高端师资培训、区心理成长中心正常运作。探索利用项目化合作方式,鼓励医院、社工、机构等专业社会力量参与学校、村(居、社区)青少年健康教育和心理援助。

4.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强化校园周边健康环境整治,净化文化市场。加强媒体、互联网舆论引导与监管,营造清朗网络环境。利用“互联网+枫桥经验”及基层治理“四平台”和全科网格,发挥“五老”(即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队伍关爱作用,积极关注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心理帮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柯桥区青少年“生命成长”工程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青少年“生命成长”工程实施。相关部门建立以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实施专班,以“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村社联动、全员参与”的要求,建立相关部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信息、加强研判,形成工作合力。

(二)明确工作责任。区教体局要发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作用,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全面加强青少年教育与管理。区委宣传部要加强积极正向宣传和网络媒体、舆情舆论的引导与监管。区妇联要切实履行指导推进家庭教育责任,建立健全新时代家庭教育工作和培训体系。区卫生健康局要加强对青少年高危人群的干预、治疗,开辟绿色救治通道。区文广旅游局要加强对各类学生校外教育基地的有效管理,为学生参加校外实践活动提供良好条件。区财政局要落实相关资金保障。其他部门根据自身职能落实相应职责,积极净化社会育人环境,大力营造全社会各方面关心支持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导考核。建立健全工作考评与奖惩制度,将青少年“生命成长”工程纳入对各相关部门(单位)、镇(街道)的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平安综治考核体系。区青少年“生命成长”工程领导小组对各“生命成长”教育示范基地运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生涯教育课程开设、各医共体总院精神卫生科运作、村(居、社区)家长学校建设等进行不定期检查考评,确保工作取得实质实效。

(四)营造社会氛围。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生命成长服务月”系列活动,组织实施“生命成长”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村居、进家庭的“五进活动”,举办以“生命成长”论坛、“生命成长”大讲堂等为载体的“生命成长”活动,营造全民重视心理健康、家庭教育的氛围。


附件:1. 柯桥区青少年“生命成长”工程领导小组

2.柯桥区青少年“生命成长”工程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3.2023年柯桥区青少年“生命成长”工程10项重点工作计划




附件1

柯桥区青少年“生命成长”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陈  勤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谢水萍  区府办副主任

徐  迅  区教体局局长

傅  超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于  琪  区妇联主席

成  员:丁杭芳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新闻出版局局长

张明明  区法学会专职副会长

邵荣英  区融媒体中心(柯桥传媒集团)总编辑助理

章志坚  区教体局副局长

张水夫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刘  婷  区民政局副局长

童关兴  区司法局副局长

童  君  区财政局总会计师

冯  松  区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胡  江  区农业农村局党工委副书记、副局长

陈水平  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

陆渭祥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金秀芳  区关工委专职副主任

叶  帆  团区委副书记

赵奕芳  区妇联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郑伟娟  区红十字会副会长、执委会副主任

徐航飞  区消防救援大队宣教负责人

高丽萍  柯桥街道党工委委员

董姝丹  柯岩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顾淑婷  华舍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沈  琴  湖塘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钱月宏  钱清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俞哲雯  杨汛桥街道党工委委员

任颖佳  马鞍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阮  玥  齐贤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童海芳  安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沈叶凤  福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沈笑凌  兰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何侠飞  夏履镇副镇长

孟伟达  漓渚镇副镇长

金  莹  平水镇党委委员

章  琴  王坛镇党委委员

王亦舒  稽东镇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统筹协调、运行监督、绩效评价等工作,徐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以上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人员自然更替。


附件2

柯桥区青少年“生命成长”工程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序号

责任单位

工作项目

主要工作目标与任务

1

区委宣传部

加强正向宣传

整合利用各级各类宣传阵地,加强正向积极宣传。

2

强化舆情监管

强化新闻媒体、网络舆情、社会舆论的正确引导和安全监管。

3

区委政法委

协调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配合加强“枫桥式”平安校园建设,协调各镇(街道)按学生家庭居住地网格落实定格,学生名单与校外网格员做好对接。

4

区融媒体中心
(柯桥传媒集团)

引导正确舆论

面向全社会大力开展新时代青少年身心健康、思想道德、安全法治、生涯教育和家风家教宣传教育,宣传引导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教育观。

5

区教体局

推进“生命成长”工程

牵头组织实施青少年“生命成长”工程,深化完善校园安全网格化管理,会同区妇联等部门(单位)加强家庭教育和特殊学生安全监护等工作。

6

建设学生发展指导中心

改造升级心理咨询室,高标准推进青少年成长发展指导中心建设,每年建设不少于10个。

7

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班主任、生涯教育指导、专业顾问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心理健康、家庭教育、生涯教育领军型指导员队伍。

8

联席会议日常管理

负责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协调抓好“生命成长”工程,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9

高危人员信息共享

加强部门(单位)联系协调,建立健全高危人员和心理危机事件信息沟通机制。

10

区公安分局

指导校园安全管理

指导学校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和警务室规范管理,负责校园周边交通、治安管理。

11

加强网络监护

协同做好涉及青少年网络监护工作,实施相应信息共享。

12

调处矛盾纠纷

依法查处各类侵害师生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调处涉校涉师生的矛盾纠纷。

13

参与安全事故查处

协调指导校园相关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安全事故查处;协同开展学校安全宣传教育。

14

纳入应急预案

将青少年心理危机干预和援助纳入各类突发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

15

区民政局

开展婚育教育

加强正确健康的婚育观和家庭观教育,从青年人婚姻登记开始纳入成人教育体系。

16

协助培育相关社会组织

指导相关社会组织机构登记管理,协助业务主管部门培育家庭、心理健康相关社会公益类组织,引导专职社工积极获取心理健康教育资格。

17

筹建专项关爱基金

指导区慈善总会筹措关爱基金,为青少年“生命成长”工程顺利推进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协调有关部门对因心理危机事件伤亡的青少年及家庭开展临时性救济帮扶。

18

区司法局

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组织开展社会普法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19

区财政局

提供资金保障

每年安排相应经费,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资金保障。

20

区人力社保局

加强从业人员培训

开展相应社会工作者培训、考证,协助家长教育与培训。

21

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家长培训

配合各类教育机构对村(居)群众开展心理健康、家长教育活动。

22

区文广旅游局

校园周边健康整治

负责对校园周边网吧及其他文化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等行为进行清理整治。

23

净化文化市场

依法开展“扫黄打非”和文化稽查活动,净化文化市场。

24

提供校外活动基地支持

为推动青少年研学实践、劳动教育、校外文化娱乐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提供文化旅游基地场馆等方面支持。

25

区卫生健康局

成立区心理卫生与健康协会

牵头成立区心理卫生与健康协会,为全民心理健康与青少年心理健康提供专业支持。

26

加强心理高危学生识别干预治疗

健全医、教、社、家联合协同的心理高危人群识别、干预、治疗机制,加强对心理高危学生及其他相关人群心理的干预、治疗。

27

开辟绿色救治通道

区医共体总院全部规范开设精神卫生科,开辟绿色救治通道,做好学生心理危机突发事件受伤人员的医治、救护等工作。

28

指导学校专业提升

加强心理卫生、精神科专家队伍建设,指导区教体局等部门加强卫生保健室、心理咨询室建设,联合开展儿童、青少年医学方面的专题培训,开展心理卫生健康辅导和青少年人身伤害应急救护培训等工作。

29

协助心育科普宣传

协助区委宣传部等部门进行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展示医教结合工作新成果。

30

区关工委

“五老”队伍建设

广泛发动“五老”人员积极参与校外网格化管理和家风家教宣讲活动。

31

关心关爱特殊学生

积极开展特殊心理高危学生的结对帮扶工作。

32

团区委

组织健康积极的活动

加强对青少年安全法治、文明健康、生命责任教育,大力开展积极向上、健康有益的文体娱乐和社会实践活动。

33

关爱帮扶特殊学生

加强青少年身心健康工作,关爱帮扶特殊学生,积极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34

区妇联

牵头家庭教育活动

负责建立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协助建设“生命成长”教育示范基地。协助负责家庭教育相关社会服务公益类机构培育与建设,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加强新时代家庭教育行动方案,会同区教体局等部门,构建中小幼一体化家庭教育体系。

35

打造家庭教育大讲堂

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要务,打造家庭教育大讲堂升级版,提升各级家长学校规范化建设。

36

加强家庭教育研究会工作

完善提升“肖姐姐有话说”等宣教载体,培育和提升区家风家教宣讲团队伍,组织家研会成员将家庭教育知识送进学校、村(居、社区)、机关、企业。

37

区红十字会

建立应急救护培训中心

负责建立区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中心,协助建设“生命成长”教育示范基地和站点。

38

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积极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协助做好心理危机应急救护工作。

39

加强应急救护技能培训

组织对青少年学生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进行应急救护知识技能培训。

40

区消防救援大队

参与指导应急救援

对青少年突发事件进行救援指导。

41

各镇(街道)

落实属地管理

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协助相关部门将辖区内的未成年人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全科网格化管理对象,全面落实村(居、社区)和家庭的安全教育与监护责任。



附件3

2023年柯桥区青少年“生命成长”工程10项重点工作计划

序号

重点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间

1

组建柯桥区青少年“生命成长”工程领导小组,建立柯桥区青少年“生命成长”工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部门职责。

区府办

区教体局

2月底

2

成立柯桥区心理卫生与健康协会,组建专家顾问团队。

区卫生健康局

区教体局、区妇联

3月

3

建立青少年“生命成长”工程专项基金。

区民政局

区教体局

3月

4

举行青少年“生命成长”工程启动仪式。

区教体局

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
团区委、区妇联、区红十字会

3月

5

招募“生命成长”公益志愿者,动态充实志愿者库。

区委宣传部

区教体局、区卫生健康局、
团区委、区妇联

4月

6

建立中小学心理危机干预和援助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开设学生心理极端事件处置绿色通道。

区教体局

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
区卫生健康局、团区委、
区妇联、区红十字会

8月

7

整合心理咨询与救护热线,配置区域版心理健康测评系统,建设“生命成长”教育示范基地。

区教体局

区卫生健康局、团区委、
区妇联、区红十字会

8月

8

实施青少年“生命成长”“5151”行动(即建设5个“生命成长”社会公益服务机构,建设10个学校青少年成长发展中心,评选50门“生命成长”精品课程,打造100个“生命成长”实践教育活动基地)。

区教体局

区卫生健康局、区妇联、
各镇(街道)

全年

9

开展“生命成长”“百千万”活动(即举办“百场生命成长讲座”,培养“千名生命成长指导师”,开展“万人生命成长实践活动”)。

区教体局

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健康局、团区委、
区妇联、区红十字会、各镇(街道)

全年

10

推进数字家长学校建设,实现“一校一村(居、社区)”家庭教育指导师全覆盖,开展示范型家长学校评选。

区妇联

区教体局、各镇(街道)

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