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度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索引号: | 002582163/2023-6506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3-03-13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文件编码: | 绍柯农〔2023〕21号 |
002582163/2023-65066
水利
区农业农村局
2023-03-13
绍柯农〔2023〕21号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03-22 14:48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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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水库大坝、水闸、泵站和堤防等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落实2023年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的通知》(办运管函〔2023〕107号)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全面落实 2023 年度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的函》(浙水函〔2023〕113号)要求,现公布2023年度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请各有关镇(街道)、各水管单位落实责任,完成责任人培训,强化责任人履职尽责,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附件:1.水利工程2023年度安全责任人名单(有管理单位)
2.水利工程2023年度安全责任人名单(无管理单位)
绍兴市柯桥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