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8207-5/2023-6497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外事办) | 发文日期: | 2023-03-17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文件编码: | 绍柯政办综〔2023〕5号 |
00258207-5/2023-64977
其他
区政府办(外事办)
2023-03-17
绍柯政办综〔2023〕5号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03-20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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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外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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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2023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7日
2023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主要内容 | 承办单位 | 完成时间 | 实施计划 |
1 | 华舍小学绸缎路校区 | 根据教育布点规划与办学需求,为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满足周边居民入学需求,《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柯桥区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绍柯政办发〔2023〕3号)明确了该工程,总投资45000万元,按48班小学配建,用地约64亩,建筑面约45500平方米,其中地下室约15000平方米。 | 区教体局 | 2025年9月 | 2023年2月,完成新建工程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及水土保持承诺备案工作,完成用地预审并提交集体讨论审议; |
2 | 加强专职社区 | 根据《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浙现社办〔2022〕6号)精神,紧紧围绕加快推进现代社区建设的需要,从配强人员力量、提升能力素质、加强管理考核、保障激励制度、强化组织保障等方面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 区民政局 | 2023年8月 | 2023年4—6月,完成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及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工作; |
3 | 企业国有资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关规定,全面梳理和规范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理顺政府、国资监管机构、主管部门和国有企业职责,规范报批程序,加强督促指导,强化制度约束和流程管控刚性约束,实现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 | 区财政局 | 2023年6月 | 2023年1—3月,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国资委具体办法规定,形成初稿; |
4 | 关于打造新时代 |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及《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技工教育提质增量行动的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22〕20号)、《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打造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高地助力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2022—2025年)〉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22〕37号)等精神,结合柯桥区实际情况,制定柯桥区高技能人才建设实施意见。 | 区人力社保局 | 2023年5月 | 2023年1月,开展前期调研活动; |
5 | 关于加强柯桥区 | 为提升柯桥区商品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据《浙江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柯桥区实际,制定实施意见,主要推行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淘汰一批群众反映强烈、服务质量较差的物业服务人,创建一批优秀物业小区和优秀业委会。 | 区建设局 | 2023年5月 | 2023年3月,完成公开征求意见; |
6 | 绍兴市新三江闸 | 绍兴市新三江闸排涝配套河道拓浚工程已列入《浙江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和《绍兴市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是“十四五”期间重点建设工程之一。新建新三江闸排涝泵站工程,柯岩梅墅直江、梅墅横江拓浚工程,大坂湖直江与鉴湖拓浚连通工程及104国道通江桥涵、板桥、余渚桥拓宽整治工程,将提高柯桥区河道的调蓄容积,提高河道汇水能力,增强区域涝水外排能力,三江大河以北区域基本能达到20年一遇,对于完善萧绍平原排涝格局具有重大作用。 | 区农业农村局 | 2023年12月 | 2023年3—5月,开展工程勘测,编制可研报告; |
7 | 加快推进柯桥区文旅 |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22〕33号)等文件精神,大力支持文旅项目建设、文旅业态培育壮大、品牌创建、乡村旅游、微改造精提升、营销推介、文化阵地、文化保障、人才培养等工作,助推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结合柯桥区实际,制定加快推进柯桥区文旅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政策。 | 区文广旅游局 | 2023年5月 | 2023年1—2月,开展前期调研活动; |
8 | 进一步深化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74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21〕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柯桥区实际,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升医院综合能力、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医共体”改革、强化数字健康建设、推进传统中医药发展、推进医院党建工作、完善人事和薪酬制度等8方面工作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 区卫生健康局 | 2023年12月 | 2023年1—2月,开展前期调研,形成初稿; |
9 | “菜篮子”快检放心 | 根据上级民生实事工程要求,“菜篮子”快检放心工程主要包括升级食用农产品快检数字化系统,出台制度、标准各1项,实现星级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检结果查询小程序100%覆盖;开展食用农产品快检惠民服务活动不少于10次;每月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约3.5万项次。 | 区市场监管局 | 2023年11月 | 2023年1月,调研走访形成推进计划,申报地方标准立项,按计划开展食用农产品快检,并完成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程序; |
10 | 关于调整16个 | 为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精神,结合2022年镇(街道)赋权事项实际执法情况,动态调整赋权事项。 | 区综合执法局 | 2023年3月 | 2022年12月,拟定目录,开展公开征求意见; |
11 | “救”在身边 | 根据绍兴市两办《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水平推进应急救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柯桥区将新建红十字标准化应急救护培训基地17个,其中国家级标准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基地1个;开展应急救护知识公益课“六进”活动,普及应急救护知识3万人次;开展应急救护持证培训6300人次;新增南部山区公共场所AED25台。 | 区红十字会 | 2023年10月 | 2023年3月,完成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工作,并启动AED采购及全年救护持证培训、救护普及培训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