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8207-5/2023-6487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外事办) | 发文日期: | 2023-03-15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文件编码: | 绍柯政发〔2023〕6号 |
00258207-5/2023-64875
其他
区政府办(外事办)
2023-03-15
绍柯政发〔2023〕6号
DKQD00-2023-0001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2023-03-15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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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外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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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经研究,决定对16个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动态调整。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柯桥街道、柯岩街道、华舍街道、齐贤街道新增实施建设(70项)、经信(2项)、民防(2项)、民宗(1项)、生态环境(2项)、水利(9项)、应急管理(2项)、自然资源(6项)等8个领域94项行政处罚权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职权;收回“对在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的行政处罚”等217项行政处罚事项,按照《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2年)的通告》(绍柯政发〔2022〕14号)要求,由行使部门实施;收回“对饲养动物干扰正常生活的行政处罚”等349项行政处罚事项,由原业务主管部门实施;根据浙江省权力事项库(监管库)动态调整29项。
二、湖塘街道新增实施建设(60项)、经信(2项)、民防(2项)、民宗(1项)、生态环境(2项)、水利(9项)、应急管理(2项)、自然资源(6项)等8个领域84项行政处罚权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职权;收回“对在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的行政处罚”等220项行政处罚事项,按照《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2年)的通告》(绍柯政发〔2022〕14号)要求,由行使部门实施;收回“对饲养动物干扰正常生活的行政处罚”等349项行政处罚事项,由原业务主管部门实施;根据浙江省权力事项库(监管库)动态调整29项。
三、钱清街道、杨汛桥街道、马鞍街道、安昌街道、福全街道、兰亭街道新增实施公安(1项)、建设(97项)、经信(2项)、民防(2项)、民宗(1项)、生态环境(6项)、水利(9项)、应急管理(2项)、自然资源(6项)等9个领域126项行政处罚权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职权;收回“对在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的行政处罚”等193项行政处罚事项,按照《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2年)的通告》(绍柯政发〔2022〕14号)要求,由行使部门实施;收回“对饲养动物干扰正常生活的行政处罚”等349项行政处罚事项,由原业务主管部门实施;根据浙江省权力事项库(监管库)动态调整29项。
四、夏履镇、漓渚镇、平水镇、王坛镇、稽东镇新增实施公安(1项)、建设(85项)、民宗(1项)、生态环境(6项)、应急管理(2项)、自然资源(6项)等6个领域101项行政处罚权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职权;收回“对在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的行政处罚”等165项行政处罚事项,按照《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2年)的通告》(绍柯政发〔2022〕14号)要求,由行使部门实施;收回“对饲养动物干扰正常生活的行政处罚”等349项行政处罚事项,由原业务主管部门实施;根据浙江省权力事项库(监管库)动态调整29项。
五、各镇(街道)在各自权限内依法依规履职,涉及作出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仍由区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管辖,各镇(街道)应及时移送。
六、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各有关部门、镇(街道)做好交接工作。通告发布之日前已立案未结案案件和历史遗留案件仍由原区级行政执法部门或镇(街道)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附件:1. 柯桥街道、柯岩街道、华舍街道、齐贤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动态调整目录
2.湖塘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动态调整目录
3.钱清街道、杨汛桥街道、马鞍街道、安昌街道、福全街道、兰亭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动态调整目录
4.夏履镇、漓渚镇、平水镇、王坛镇、稽东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动态调整目录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