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柯桥区型塘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组的通知
绍兴市柯桥区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及《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建〔1997〕339号)等有关规定,决定组建柯桥区型塘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质量监督组。监督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 谢宏辉
组员 汤炳鑫
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由项目法人负全面责任,监理、施工、设计、质量检测等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机构对水利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行为不替代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质量管理职能和责任。
柯桥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站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