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
发布时间:2023-12-18 14:31
信息来源:区公管办
信息来源:
访问次数:
关于开展2023年度绍兴市柯桥区招标代理机构从业行为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的从业行为,提高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依据《2023年度绍兴市柯桥区招标代理机构从业行为评估细则》进行年度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详见《2023年度绍兴市柯桥区招标代理机构从业行为评估细则》。
二、评估对象:2023年度在我区办理信息入库的且有柯桥区范围内代理业绩(不包括民营投资占主导地位的邀请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三、评估方法:评估内容分进场项目评估与综合评估两部分进行,合计得分为该代理机构年度评估最终得分,并以此为基础评估等级。
项目评估已在平时工作中进行了评估。综合评估中的场地人员、代理业绩、社会评价中的先进荣誉部分,由代理机构进行自估,证明材料以复印件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交到监督科。限额以下招标人评价由监督科提供;限额以上招标人评价,由建设工程交易科、政府采购服务科分别收集提供。
限额以下代理质量通过每季度随机抽查代理项目的档案资料,根据相关招标采购管理规定,组织专业人员对招标文件、操作程序、档案资料等进行检查打分;第四季度随机抽查档案资料的具体项目及提交时间在招标代理机构群(QQ群623238718)中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各代理机构要高度重视代理评估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如实填报表格,并准备好相关资料原件,以备抽查。同时各代理机构应在2023年度评估细则的基础上,按照有利于促进行业发展、有利于企业诚实守信、有利于提高业务水平、有利于奖优惩劣的原则,提出2024年度评估细则的修订意见。将附表(一至六)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修订意见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于2024年1月5日前送交监督科。
五、评估结果将在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区公管办监督科,电话:84138502、84130780。
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2月18日
附表一:2023年度绍兴市柯桥区招标代理机构评估表(自评表)
附表二:2023年度代理项目汇总表(限额以上项目)
附表三:2023年度代理项目汇总表(限额以下项目)
附表四:2023年度荣誉汇总表
附表五:2023年度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表
附表六:2024年度评估细则修订建议
附表一: 2023年度绍兴市柯桥区招标代理机构评估表(自评表)
附表(一至六)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修订意见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于2024年1月5日前送交监督科。
| ||||||
考核项目 | 分值 | 考核要点及评分标准 | 自评分 | 备注 | ||
1.办公场地 | 4 | 本项起评分0分,最高得4分。1、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从事代理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的,得2分,不具备的,得0分;2、根据招标采购开评标室标准化建设要求,完全符合的,得2分,存在不足的,酌情扣分,直至0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租房合同、场地照片等资料复印件)。 | ||||
2.工作人员 | 10 | 本项起评分0分,最高得10分。1、工作人员达到5人,且均具备交易系统操作能力的,得0.4分;每增加1人加0.2分,本项最多得1分;2、工作人员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每人加0.2分,本项最多得1分;3、按要求参加区公管办(交易中心)各类业务培训的,得1分。未按要求参加的,本项为0分;(以参加培训的签到为准);4、在进场项目评估中无扣分情形的,本项最多得7分,有扣分情形的,同时追究相应工作人员责任,每发生一起扣0.25分。 | ||||
3.限额以上代理业绩 | 10 | 本项起评分0分,最高得10分。每代理一只项目得0.5分;本项最多得10分。代理机构应在项目受理前在考核系统中录入,建设工程、国有企业采购业绩由建设工程交易处核实,政府采购业绩由政府采购服务处核实,未按规定录入系统的,每发现一只,扣0.5分。 | 政采(企)云平台上实施的项目均需录入国泰代理机构考核系统 | |||
4.限额以下代理业绩 | 5 | 本项起评分0分,最高得5分。代理一只项目得0.2分;本项最多得5分。代理机构应在项目开标前在考核系统中录入,限额以下业绩由监督科核实, 未按规定录入系统的,每发现一只,扣0.2分。 | 政采(企)云平台上实施的项目均需录入国泰代理机构考核系统 | |||
5.先进荣誉 | 2 | 本项起评分0分,最高得2分。1、考核年度内获得县区级或市级先进荣誉的,单位获奖加0.5分,个人获奖加0.25分;2、考核年度内获得省级及以上先进荣誉的,单位获奖加1分,个人获奖加0.5分。 | ||||
合计(最高31分) | ||||||
附表二:
2023年度代理项目汇总表(限额以上项目)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代理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招标方式 | 招标文件编号 | 项目受理时间 | 完成情况 | |
代理项目合计: 项 | 代理业绩得分: | ||||||
注: 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项目分开填写,并标注“建设工程项目”、“政府采购项目”或“政企云项目”,完成情况填“完成”或“进行”,代理业绩得分按附表一中的计算规则计算;业绩均需录入代理考核系统内,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1日,未录入的项目不计入业绩,提供资料时请提供截图。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三: 2023年度代理项目汇总表(限额以下项目)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注:限额以下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项目分开填写,并标注“建设工程项目”、“政府采购项目”或“政企云项目”,完成情况填“完成”或“进行”,代理业绩得分按附表一中的计算规则计算。 业绩均需录入代理考核系统内,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1日,未录入的项目不计入业绩,提供资料时请提供截图。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四: 2023年度各项荣誉汇总表 | |||||||||||||||||||||||||||||||||||||||||||||||||||||||||||||||||||||||||||||||||||||||||||||||||||||||||||||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人:联系电话: | |||||||||||||||||||||||||||||||||||||||||||||||||||||||||||||||||||||||||||||||||||||||||||||||||||||||||||||
序号 | 荣誉名称 | 颁奖单位 | 颁发时间 | 得分 | 总分 | ||||||||||||||||||||||||||||||||||||||||||||||||||||||||||||||||||||||||||||||||||||||||||||||||||||||||
附表五:
2023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表 | |||
填报单位(公章): | |||
序号 | 姓名 | 联系方式 | 工作职责 |
工作人员须提交2023年12月出具的社保证明。
附表六:
2024年度评估细则修订建议
填报单位(公章):
序号 | 修订意见 | 理由 |
注:表式不够,可自行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