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建红(身份证号:5110021967********,成都市人):
你未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擅自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街道学府新城星云园 2 幢 111 室绍兴柯桥李氏正推拿馆内开展针灸的诊疗活动,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有关规定,依法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针灸针壹佰肆拾根;2.罚款人民币 25000.00 元。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绍柯卫医罚〔2023〕45 号 )实施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行政处罚决定书》(绍柯卫医罚〔2023〕45 号 )详见附件)
《行政处罚决定书》(绍柯卫医罚〔2023〕45 号.pdf
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