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8249-7/2023-697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夏履镇 | 发文日期: | 2023-10-09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文件编码: | 夏政〔2023〕45号 |
00258249-7/2023-69718
其他
夏履镇
2023-10-09
夏政〔2023〕45号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11-08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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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夏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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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履镇公务用车油卡管理办法》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镇政府党政办负责解释。
柯桥区夏履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9日
夏履镇公务用车油卡管理办法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夏履镇公务用车管理,统一明确公务用车加油卡使用管理规范,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8〕96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通知》(浙委办发〔2021〕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夏履镇本级(含下属内设机构)及镇属集体企业,以下统称为部门。
管理规定
第三条 加油卡实行“一车一卡一账、对号定点”管理。 “一卡”指每辆公务用车只能办理一张加油卡。
“一账”指每辆公务用车必须建立独立的加油管理台账。 “对号”指必须按加油卡内对应的车牌号码加油。
“定点”指明确一家有资质的油品供应商作为本单位定点加油供应商,在定点加油供应商的浙江省内任一加油站均可加油;同时,在柯桥区内选择本单位定点加油供应商的其中一家加油站办理加油卡开卡、充值和结算等业务。
使用规定
第四条 车辆使用的部门须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加油卡,建立完善加油卡管理制度和台账。
第五条 加油卡由车辆使用部门负责办理和充值,每张卡只能绑定一个车牌号码,充值限额标准为每月不超过2000元。
第六条 加油卡专管员应每月核对公务用车加油情况,准确、详细记录本单位公务车加油总账和每辆公务用车加油明细账;根据每辆公务车行驶里程与加油量等情况,分析计算单车实际油耗等有关数据,作为分析高效使用公务用车、控制经费和制度管理的重要依据。
其他事项
第七条 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一车一卡一账”管理制度,严禁一车多卡或多车一卡,严禁公卡私用。
第八条 驾驶员不得使用现金加油,不得将加油卡用于兑换现金、换购物品、个人积分,不得虚假挂失或恶意使用伪造卡;原则上不得利用节假日加油,如确需节假日加油的,需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报备,消防用车等一线执法执勤及其他保障车辆不受此限制。
第九条 本办法由镇政府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