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8209-1/2023-7013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3-11-14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 | 文件编码: |
00258209-1/2023-7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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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
2023-11-14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11-14 16:19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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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孝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养老机构中失智老人专业照护保障机制的建议”的提案(第200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老龄化的加速发展,高龄老年人相应增加,失能失智比例增长,照护需求明显增多。家庭小型化和空巢化加速,家庭风险抵抗能力和照护能力相对不足,养老服务将更普遍地依赖社会化供给,认知障碍已经成为困扰家庭和社会的公共问题,亟待获得专业的照护帮助。
一、加快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建设。按照《浙江省认知障碍照护专区改造实施方案》省定标准,遵循“单元式布局、居家型布置、功能化配套”原则,采取“小单元”式布局,每个专区可设多个单元。环境布置按照“居家”理念,着重打造温馨、舒适的家庭氛围,个性化设置熟悉的生活环境和怀旧场景。
二、规范认知障碍照护专区管理。制订障碍照护专区服务清单和操作规范,规范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实行标准化管理。机构对入住认知障碍照护专区的对象进行认知障碍照护专项评估,制定专属照护计划,实现照护计划个案化,并配备相关风险预案。加强医养融合,与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确保认知障碍照护单元能及时、定期得到相应的医疗服务和指导。
三、加强照护专区服务队伍配备。每个机构需配置一名专职或兼职经过专业培训、拥有照护计划制定能力的专业人员。认知障碍照护相关从业人员(管理人员、护理人员、照护专员等)均需经过认知障碍照护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该培训须由省民政厅认可的机构组织。
认知障碍床位建设非一时之功,您在提案中的对策和建议,非常有针对性。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优化方案,因地制宜,推进认知障碍床位建设工作,积极发挥政府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引导和扶持作用,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最后,衷心地感谢您对我区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建议和意见!
联系人:陈晟滨 联系电话:85681013
绍兴市柯桥区民政局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