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8207-5/2023-6979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外事办) 发文日期: 2023-11-08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文件编码: 绍柯政办综〔2023〕20号
  • 信息索引号:

    00258207-5/2023-69792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外事办)

  • 成文日期:

    2023-11-08

  • 文号:

    绍柯政办综〔2023〕20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3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0 11:45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外事办)

访问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2023年3月17日,区政府办公室公布了《2023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对2023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将区民政局承办的《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政策》、区人力社保局承办的《关于打造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高地助力先进制造业强区建设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区建设局承办的《关于加强柯桥区商品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区市场监管局承办的《“菜篮子”快检放心工程》等4件决策事项调出目录。

二、决策事项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必要时应开展决策后评估,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8日


2023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序号

事项名称

主要内容

承办单位

完成时间

实施计划

1

华舍小学绸缎路校区
新建工程

根据教育布点规划与办学需求,为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满足周边居民入学需求,《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柯桥区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绍柯政办发〔2023〕3号)明确了该工程,总投资45000万元,按48班小学配建,用地约64亩,建筑面约45500平方米,其中地下室约15000平方米。

区教体局

2025年9月

2023年2月,完成新建工程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及水土保持承诺备案工作,完成用地预审并提交集体讨论审议;
2023年3—5月,完成可行性研究批复和初步设计批复;
2023年6—8月,完成建设工程方案规划批前公示、招投标、监理招标等工作;
2023年9月,开工建设;
2025年9月,工程竣工。

2

企业国有资产
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关规定,全面梳理和规范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理顺政府、国资监管机构、主管部门和国有企业职责,规范报批程序,加强督促指导,强化制度约束和流程管控刚性约束,实现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

区财政局

2023年6月

2023年1—3月,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国资委具体办法规定,形成初稿;
2023年4月,完成公开征求意见和合法性审查;
2023年5—6月,集体讨论通过后印发实施。

3

绍兴市新三江闸
排涝配套河道拓浚
工程(柯桥片)
(民生工程)

绍兴市新三江闸排涝配套河道拓浚工程已列入《浙江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和《绍兴市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是“十四五”期间重点建设工程之一。新建新三江闸排涝泵站工程,柯岩梅墅直江、梅墅横江拓浚工程,大坂湖直江与鉴湖拓浚连通工程及104国道通江桥涵、板桥、余渚桥拓宽整治工程,将提高柯桥区河道的调蓄容积,提高河道汇水能力,增强区域涝水外排能力,三江大河以北区域基本能达到20年一遇,对于完善萧绍平原排涝格局具有重大作用。

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

2023年3—5月,开展工程勘测,编制可研报告;
2023年4—6月,开展土地预审专题、公开征求意见、社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2023年9月,完成可研报告编制、集体讨论及相关专题报告编制工作,并开展可研报告咨询、审批工作;
2023年12月,完成可研报告咨询、审批工作。

4

加快推进柯桥区文旅
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
政策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22〕33号)等文件精神,大力支持文旅项目建设、文旅业态培育壮大、品牌创建、乡村旅游、微改造精提升、营销推介、文化阵地、文化保障、人才培养等工作,助推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结合柯桥区实际,制定加快推进柯桥区文旅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政策。

区文广旅游局

2023年5月

2023年1—2月,开展前期调研活动;
2023年3月,形成相关政策文件初稿;
2023年4月,完成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
2023年5月,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5

进一步深化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全面推动公立医院
高质量发展政策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74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21〕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柯桥区实际,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升医院综合能力、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医共体”改革、强化数字健康建设、推进传统中医药发展、推进医院党建工作、完善人事和薪酬制度等8方面工作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

2023年1—2月,开展前期调研,形成初稿;
2023年3—11月,完成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
2023年12月,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6

关于调整16个
镇(街道)综合行政
执法事项的通告

为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精神,结合2022年镇(街道)赋权事项实际执法情况,动态调整赋权事项。

区综合执法局

2023年3月

2022年12月,拟定目录,开展公开征求意见;
2023年1月,组织专家论证及风险评估,开展合法性审查;
2023年1—3月,集体讨论通过后印发实施。

7

“救”在身边
应急救护普及工程
(民生工程)

根据绍兴市两办《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水平推进应急救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柯桥区将新建红十字标准化应急救护培训基地17个,其中国家级标准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基地1个;开展应急救护知识公益课“六进”活动,普及应急救护知识3万人次;开展应急救护持证培训6300人次;新增南部山区公共场所AED25台。

区红十字会
区教体局
各镇(街道)

2023年10月

2023年3月,完成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工作,并启动AED采购及全年救护持证培训、救护普及培训等工作;
2023年4—5月,完成基地硬件及软件建设;
2023年9月,开展救护师资大比武;
2023年10月,完成救护持证培训、普及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