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区行政审批局2023年1月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03 09:31

信息来源: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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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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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建筑工业化 PC 构件 15 万方(二期新增 6 万方 PC 构件)生产项目

绍兴市柯桥区钱清街道白马山村

浙江天壹重石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新征土地,购置多套建筑装配式成套设备,形成年产建筑工业化 6 万方 PC 构件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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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废水:项目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回用于生产初期雨水经厂区管道收集排入雨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

废气:本项目仓筒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由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投料及搅拌粉尘经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

固废:产生的沉淀渣、粉尘收尘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残次品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公司综合利用;废脱模剂桶、废机油桶、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员工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处置。

噪声:严格落实环评要求的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噪声达标和各环境敏感点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14日至2023110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区行政审批局综合评估科窗口    联系电话:0575-84125977

通讯地址:柯桥纺都路1066号公共服务大楼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