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公示
编号:柯自规(林占)2023002号
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第十一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占用林地情况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2023 年1月19日前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81180137、81189316
1.使用林地单位:绍兴市柯桥区稽东镇金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建设项目名称:金丰村柳岙道路改造工程项目
3.林地权属单位:绍兴市柯桥区稽东镇金丰村
4.使用林地范围:00005、00016、00017号小班
5.使用林地面积: 0.1259公顷(1.8885亩)
6.使用林地期限:长期占用
7.公示期限: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19日(5个工作日)
8.公示地点:绍兴市柯桥区稽东镇金丰村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