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8207-5/2022-6393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外事办) 发文日期: 2022-12-30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文件编码: 绍柯政办发〔2022〕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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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258207-5/2022-63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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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规划,城乡建设(含住房),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其他

  •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外事办)

  • 成文日期:

    2022-12-30

  • 文号:

    绍柯政办发〔2022〕44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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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柯桥区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3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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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外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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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柯桥区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


柯桥区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2022—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固体〔2021〕114号)、《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浙美丽办〔2022〕20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绍政办发〔2022〕27号)精神,深化柯桥区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锚定“两个先行”,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系统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农业废弃物污染防治,聚焦减量化,突出资源化,强化无害化全链条治理,注重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倡导绿色低碳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实现固体废物全过程闭环管理,高标准打造“无废柯桥”。

(二)基本原则。

1.聚焦短板,五废共治。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五大类固体废物在污染防治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因地制宜设置治理任务、措施等,基本实现固体废物产生量与利用处置能力相匹配,着力提升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2.数字驱动,智慧管理。充分发挥数字化改革牵引作用,利用“智慧蓝网”应用,全方位重塑管理方式和治理方式,提高固体废物高效智能管理水平。

3.严守底线,除险保安。强化问题发现机制,夯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党建统领网格智治,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切实防范环境安全风险。

4.共建共享,全民参与。普及“无废”知识,传播“无废”理念,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全面提升公众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面完成“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任务并通过省级全域“无废城市”建设评估。全区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资源化利用水平明显提升,无害化处置得到有效保障,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显现,多跨协同、整体智治体系基本建成,固体废物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群众满意程度不断提高,全域“无废城市”建设走在省、市前列。

二、重点任务

(一)坚持减量化,提升源头治理能力。

1.严格源头准入机制。以削减固体废物产生量为目标,以“三线一单”为抓手,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等产能;严格执行水泥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优化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从严控制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处置难的项目上马。(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商务局、区行政审批局)

2.深化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纺织印染等传统产业集聚提升,重点发展新材料、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等“新星”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区经信局,配合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坚定“高新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全面改造提升印染企业,打造“无废印染”产业模式,提升印染行业固体废物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水平。(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聚焦化纤、织造、印染、先进装备等产业特色及相关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需求,搭建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积极融入省“1+N”工业互联网体系。深入推进省级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分行业试点,打造一批具有标识度的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示范地。(牵头单位:区经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

3.构建循环利用体系。推动园区企业内、企业间和产业间首尾相连、物料闭路循环,实现固体废物循环利用,巩固绍兴柯桥滨海工业区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成果,进一步提升园区循环经济产业链关联度,持续推进循环化改造重点项目。(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强化集团公司内部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以行业龙头企业为代表,努力打造“无废企业集团”。(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经信局)以纺织、化工、金属加工、机械电子、食品轻工等行业为重点领域,积极培育省、市级绿色企业(工厂)。结合工业领域减污降碳要求,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和产品绿色设计,引导企业使用环境友好型原料和再生原料,提高源头替代使用比例,支持固体废物减量化工艺改造,协同“绿色低碳工厂”“绿色低碳园区”“生态园区”“无废工厂”“无废企业集团”“无废工业园区”建设,完善绿色制造体系,打造绿色供应链,充分发挥减耗降碳协同作用。(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科技局)

4.抓好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全面开展园区内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深入实施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金属制品业、医药制造业等重点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推动实施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持续保持负增长。(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全面实施绿色开采,全面建设绿色矿山,减少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固体废物产生和环境影响。提升尾矿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减少尾矿库贮存量;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和矿地综合利用。(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分局、区经信局)

5.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造方式。开展实政府采购绿色建材应用公共工程试点,探索与优秀企业合作模式,加快绿色建筑建材推广应用,做好试点项目的指导、认定、评价工作,确保各项政策予以落实。(牵头单位:区建设局、区财政局)结合未来社区建设,开展绿色低碳生态城区、高星级绿色零碳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示范创建。推行全装修交付,推广绿色建筑,到2025年,全区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农民自建住宅除外)新建民用建筑实现一星级绿色建筑全覆盖;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45%以上,三星级比例达到7%以上。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到2025年,全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6.深化肥药减量行动。发展优质生态循环农业,积极推广生态种植、种养循环。进一步扩大“肥药两制”改革惠及面,全面实施种植业肥药减量增效、畜牧业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行动,从严管控肥药使用量。推动农业绿色优质发展,推广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融合技术,加快制定化肥定额施用政策措施,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逐年负增长。(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7.推进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提倡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以政府机构、学校等为重点,积极倡导无纸化办公,加大政府绿色采购比例;以餐饮企业、酒店、事业单位食堂等为重点,推行“光盘行动”,培养居民绿色低碳意识。强化反食品浪费执法,遏制餐饮行业食品浪费,加强公共机构餐饮节约。(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服务中心)全区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持续保持零增长。(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大幅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推动可降解替代产品应用,加强废弃塑料制品回收利用。(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持续开展快递包装绿色治理。全区邮政网点认真落实塑料污染治理要求,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快递循环中转袋使用比例持续保持在95%以上。到2025年,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快递行业废包装产生量实现零增长。(牵头单位:区邮政管理局)

(二)坚持精准化,提升分类收集能力。

8.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规范设置居民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共场所、道路沿线等分类收集容器和投放点。建成一批省级高标准示范小区和示范片区。(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机关服务中心、区文广旅游局、区商务局)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系统,构建城乡融合的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全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持续保持100%。深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健全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的源头追溯、网格管理、计分奖惩等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

9.强化工业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源头分类管理。督促产废企业建设规范的贮存场所,对产生的固体废物实施分区分类贮存,落实固体废物台账管理制度。(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固体废物源头分类管理,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全部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回收率持续保持在99%以上。(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三)坚持体系化,提升收集运输能力。

10.健全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运体系。结合“无废城市”数字化平台建设,探索小微危险废物产生源和收集转运环节的精细化管理体系。(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逐步将实验室、汽修行业等社会源危险废物纳入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运体系服务范围,到2025年,全区小微源危险废物收运实现动态全覆盖。(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科技局、区教体局、区市场监管局)

11.完善医疗废物收运体系。加快医疗废物“小箱进大箱”模式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延伸,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全收运。(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加强动物医疗废弃物集中收集管理,建立健全动物医疗废弃物回收处置机制,确保及时收运。到2023年,全区兽医实验室、动物诊疗机构和规模养殖场等动物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12.完善生活垃圾收集体系。完成垃圾中转站和清运车辆提档升级,所有老旧中转设施完成提标改造,完成2个十吨地下水平式垃圾压缩处理机建设项目以及主城区8座中转站污水达标排放改造工程。全面推行定时定点集中收集模式,实现居民小区、商业街(含沿街商铺)定时定点投放和清运全覆盖。全区所有分类运输车辆实现车载定位、转运实时监控全覆盖。(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集置点建设、改造,确保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管理规范。(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

13.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合理布局城镇回收网点、分拣中心和交易市场,着力培育一批规模大、技术强、装备优的再生资源回收龙头骨干企业。(牵头单位: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区供销社)探索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再生资源收运“三网融合”模式。统筹规划,充分利用、整合现有收运平台、分拣中心和交投网点,加快构建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回收生活垃圾和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实际需求的收运体系。到2025年,建成统一收运体系,实现精准化源头分类、专业化二次分拣、智能化高效清运、最大化资源利用。(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区供销社)建设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加强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资源化利用方式,启动建设浙江润昇新能源有限公司年深加工5万吨生物质炭系列产品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加快推进柯桥区资源再生利用绿色综合体项目,实现区域内大件、园林、装修垃圾处理设施与产生量相匹配。(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

14.完善农药废弃包装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模式。健全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户参与的农业固体废物收集体系,加强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网点规范化管理,将无用的废旧农膜、营养钵、喷滴管等废弃物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到2025年,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达到95%以上,处置率达到100%;废旧农膜等农业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5%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供销社)

(四)坚持资源化,提升综合利用能力。

15.打造工业固体废物循环利用体系。进一步拓宽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尾矿、炉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渠道,全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牵头单位:区经信局,配合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发改局)以提高循环利用率为目标,加快推进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初步建立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体系。(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16.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综合利用等项目建设。聚焦危险废物“趋零填埋”,分析全区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现状,编制飞灰“趋零填埋”工作方案。探索中小企业活性炭“分散吸附—集中再生”治理模式,破解中小企业活性炭利用难题。完成绍兴金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利用电子元件制造等危险废物(3万吨/年)资源化利用处置技改扩建项目,全区危险废物填埋处置占比逐年下降,到2025年,全区危险废物基本实现“趋零填埋”。(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17.推进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推进建筑垃圾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促进回收及资源化利用。推动规模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建设,鼓励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制品在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中应用,在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中优先应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动经处理后的建筑垃圾在土方平衡、林业用土、环境治理、烧结制品及回填等领域的应用。将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应用纳入“绿色建筑”“绿色建造”等评价体系。到2025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经信局、区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

18.提升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根据不同作物产生的秸秆量,实行就近全量粉碎还田或部分还田,因地制宜开展秸秆固化成型燃料、饲料、食用基料和工业原料等资源化利用。实施农牧对接还田,鼓励和引导农民增施有机肥。坚持“六化”引领,推进生猪生产生态规模转型,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水平,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实现全覆盖。到2025年,全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2%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五)坚持无害化,提升安全处置能力。

19.加快补齐处置能力缺口。将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加强工业垃圾协同处置,加快落实工业垃圾区域统筹消纳,动态补齐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结构性缺口。(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区建设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卫生健康局)持续增强工业污泥处置能力,提升现有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水平,提高现有污泥处理关键基础设施处置效率,全力解决工业污泥季节性涨库问题。(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完成建设柯桥区资源再生利用绿色综合体项目。到2025年,全区建筑垃圾产消能力基本平衡。(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建立处置进度考核通报制度,提升农药废弃包装物处置能力。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加大畜禽粪污处理技术推广力度,重点推广密闭式发酵技术,调整优化畜禽养殖空间布局,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实现规模养猪场、屠宰企业改造提升全覆盖。建立病死畜禽协同处理生态补偿机制,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统筹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等处置设施,建立涉疫废物和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平战”快速转换机制,提升涉疫废物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应急处置需求。(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综合执法局)

20.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提档升级。充分利用现有危险废物处理能力,推进社会源和工业源危险废物协同处置。鼓励以新汰老、合小建大,鼓励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提高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技术工艺水平,到2025年,全区50%以上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完成提档升级。(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21.开展固体废物堆场治理。实施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行动,编制实施“一场一策”治理方案,到2025年,全面完成全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和生态修复治理任务。开展历史存量建筑垃圾治理,对堆放量较大、集中的堆放点,经治理评估后达到安全稳定要求的进行生态修复。(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非正规填埋场(倾倒点)和非正规回收、利用、处置点排查清理和长效监管机制,开展动态排查与分类整治,有效消除污染隐患。(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六)坚持数字化,提升综合管理能力。

22.建设推广数字监管应用场景。严格贯彻落实省、市“无废指数”管理工作要求,按时报送秸秆综合利用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工业固废产生强度、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工业固废贮存处置强度、人均生活垃圾日产生量、再生资源实际回收效率等“无废指数”相关指标,提升全区“无废指数”。(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区经信局、区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供销社)全面应用“浙固码”、打造“浙固链”,实行“产生赋码、转移扫码、处置销码”管理模式,“浙固码”应用实现联网企业智能化动态全覆盖。深度对接“浙运安”“浙里净”,配合做好固体废物审批智能速办、产运处风险预警等应用场景的探索开发,提升危险废物闭环监管能力。(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健康局)扩大生活垃圾闭环监管场景应用覆盖面,到2025年,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监管体系。(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

(七)坚持精细化,提升监管执法能力。

23.强化固体废物监管执法。坚持党建统领,进一步督促村镇完善网格化巡查机制,实现网格化巡查队伍全覆盖。建立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强化跨区域、跨部门信息共享、监管协作和联动执法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协调联动,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收集、贮存、转移、利用或处置各类固体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违法企业和个人惩戒力度,施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形成高压震慑态势。落实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体系,推动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重点产生单位和利用处置单位纳入环保信用管理。加快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核发,督促和指导企业全面落实固体废物排污许可事项和管理要求。(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建设局、区综合执法局、区税务局)

(八)坚持系统化,提升基础支持能力。

24.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体系。落实回收利用专项政策制度,深化固体废物分级分类管理、生产者责任延伸、再生资源绿色采购等制度创新,提高综合管理效能。(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建设局、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执法局)

25.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市场体系。优化市场营商环境,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无废城市”建设,建立完善多元化投入渠道,保障固体废物集中处置等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落实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税收、价格和收费等政策。(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税务局,配合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鼓励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在危险废物经营行业全面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加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区金融办、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九)坚持多元化,提升社会参与能力。

26.高标准打造“无废亚运”。将“无废城市”建设理念融入亚运会筹备、举办和赛后利用的全过程、各领域和各环节。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在赛前、赛中做好环境隐患排查与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做好“一厂一策”清零方案,切实防范环境安全风险。指导企业制定会期危险废物运输路线,避绕比赛场馆和人员密集场所等环境敏感区域;严控具有易燃性或反应性的危险废物赛中转运活动。(牵头单位:区教体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健康局)涉疫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综合执法局)

27.加快开展“无废细胞”建设。以“无废工厂”“无废工业园区”“无废乡村”“无废学校”“无废医院”“无废工地”“无废景区”“无废饭店”“无废体育场馆”“无废家庭”“无废机关”“无废企业集团”“无废社区”“无废镇街”“无废商场”“无废快递驿站”“无废实验室”“无废加油站”“无废码头”“无废汽车4S店”等主体,开展“无废细胞”创建。(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建设局、区交通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机关服务中心、区邮政管理局)

28.积极营造全民参与氛围。培育“无废文化”,将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等内容纳入教育培训体系。积极引导和激励企业和单位践行“无废”理念,激发技术和模式创新,进一步引导广泛社会监督,让人民群众更加关心身边的“固废事”,有地方“吐槽”固废污染问题、有渠道评价“无废城市”建设成效,努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通过各类媒体和公共设施,面向学校、社区、家庭、企业等,宣传“无废理念”。(牵头单位: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延续高位推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引领,列出时间表、画出作战图,落实落细举措,定期自查评估,有力有序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挥牵头抓总作用,通过会商、督导、调度、考评、宣传等方式,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区相关部门各司其职、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高质量完成工作指标、工作任务。

(二)强化要素保障。加大土地、人才、技术等方面的政策支持,鼓励示范项目建设。加强财政资金统筹整合,落实相关工作经费。扩大绿色贷款、绿色债券规模,支持“无废城市”建设。统筹辖区内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布局,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农业废弃物等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设施纳入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全面构建涵盖处理处置基础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

(三)严格考核评估。将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纳入美丽柯桥建设考核体系。在每年12月底前,对“无废城市”建设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问题及建议等进行总结并上报。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区相关部门,依据《“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管理规程》《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指标和评估细则》,定期对区内工作情况开展综合自评,确保“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