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8200-8/2023-0015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 发文日期: 202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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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258200-8/2023-0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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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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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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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1 15:58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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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自然资源法治和普法工作要点》的通知,对照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2022全市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和《2022年法治柯桥(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清单》要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快自然资源法规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强化法治政府监督,积极开展自然资源普法工作,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举措

(一)强化组织保障,落实法治工作责任

1.成立工作专班。为进一步加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全面强化依法行政工作。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建设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专班,统一领导全区自然资源系统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局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法治政府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并定期向工作专班汇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分解工作职责。根据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计划,配套出台了依法行政工作清单,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在全局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机构牵头抓,业务科室配合抓的工作机制。同时,结合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明确责任,分解任务,确保部门各尽其责,形成合力全面推进,保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3.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用法的“头雁效应”,组织全系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为抓手,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和体会交流,全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论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柯桥区自然资源法治实践。

(二)健全依法行政体系

1.规范行政决策。按照省厅及市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的相关办法,主动对外公布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制度。《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意见》列入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已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并按流程进行实施,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

2.完善法律顾问。根据2022-2023年度法律服务公开招投标结果,与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聘请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的五名律师及局两名公职律师为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复杂的行政处罚案件和普法培训等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行依法行政中的参谋作用,并将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情况录入浙江省法律顾问信息服务系统。2022年度,法律顾问共参与行政决策、矛盾调解、法律培训等100余次,并按要求出具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的法律意见书。

3.落实规范文件。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清理等工作。2022年,牵头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意见》。并按区司法局要求对涉及我局的21只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其中保留14只,废止6只,职能划转1只。

(三)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1.全面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查处规范完善重大案件讨论制度,确立重大行政决策的负责人讨论规则和程序,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配强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成立以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主的法制审核员队伍共19人,保障法制审核工作正常开展。严格做好日常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确保一案一审2022年共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49,对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开展法制审核其中土地矿产行政处罚案件41件,林业行政处罚案件8件,查处违法用地面积99.51亩,收缴罚没款963.92万元,有力打击了自然资源违法行为。

2.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根据上级工作规程,及时编制违法案件查处程序及文书制作工作手册,统一规范裁量标准和有关文书格式,加强执法案卷档案规范化管理,编制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目录。加强培训教育,严格要求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

3.严格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及时全面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权利事项、依据、程序、“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等,编制服务指南、流程图等。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全过程公示执法身份。推动事后公示,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行政处罚结果公示平台全面及时公布行政处罚结果,在柯桥区人民政府网站不定期曝光违法典型案例和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接受群众监督。

4.严格做好“大综合”一体化改革试点。作为柯桥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专班单位,积极参与了省指导办在我区开展的“行政行为码”和执法办案“线索移交”等综合试点应用工作,改革步伐走在全市前列。部署落实“天巡地查”应用场景运行贯通工作,完成局本级及基层自然资源所账号注册61个,基层乡镇账号注册39个,配置管理员2名;根据平台运行需要及时录入各类线索信息,完善平台数据,截至目前已录入督察发现、投诉举报、日常巡查等线索5条。通过“天巡地查”平台完成上海督察局历年督察挂账问题资料上报核销工作。

(四)深化数字化改革创新

1.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积极构建执法领域“互联网+监管”为核心的监管模式。编制权利事项认领,根据省执法监管平台任务,对涉及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其他四个权利事项共计324个事项进行认领和备案,配置269个行政检查表单,并督促相关业务科室及基层所对已认领的行政检查事项进行100%全覆盖。根据上级要求,制定“双随机”年度计划和任务,2022年度共完成137只双随机任务,任务完成率100%;掌上执法检查次数236人次,即时检查96次,专项检查3次,掌上执法率100%;抽查事项数21只,到期抽查任务14只,抽查事项覆盖率100%; 应用信用规则率100%, 参与跨部门抽查任务4只,参与跨部门检查122次,跨部门监管率85.71%。

2.数字法治稳步推进。持续做好“天巡地查”系统中行政诉讼复议数据采集报送工作,实时录入、定期分析,2022年共录入“天巡地查”系统一审行政诉讼11件,行政复议2件;并将相关普法活动和法律法规上报“律动•浙里”数字化应用场景平台,2022年共上报普法信息18条,浏览人数846人次。全面落实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2.0应用贯通;完成“无人机+森林防火”国家级试点,成功创建“无人机+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检疫监管“一件事”、“调查监测”应用场景等多个省级试点。

(五)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保障投诉渠道畅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投诉举报的受理督办,强化矛盾纠纷调解。2022年共处理网信及电信840件,按期办结率100%,其中网信47件,电信793件,来访27批次/43人次,并做好每一信访件2211流程办理单;化解柯桥区信访局交办积案5件,协助化解浙江省信访局“一事双交”积案46件,化解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交办积案21件,按时化解率100%;完成区信访局复查7件,共完成区领导批示件5件,按照区领导批示精神,及时调查处理并完成汇报,同时积极做好与信访人的沟通和解释工作。

2.积极做好应诉应复。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作为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途径。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和行政执法部门应诉报告制度,积极主动应诉。2022年共收到以市局、区政府为被告并由我局承办一审、二审及再审行政诉讼案件共32件,其中一审16件,二审11件。承办以市局、市政府为被复议人的行政复议案件7件,根据“双降”要求,及时做好庭前案件化解,诉讼争议化解1件,复议化解4件。确保本区域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行政诉讼发案量、败诉率实现“双下降”,行政诉讼案件协调撤诉率实现“双提升”。

(六)重视学习培训,提升法治能力培训

1.组织学法用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综合运用“学习强国”、党员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平台、周一夜学、学法用法考试等形式开展法治培训。为持续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根据省、市统一安排,于1月7日下午召集局主要领导及干部组织参加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同时在区普法办的统一安排下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与“一月一法”、公务员云讲堂等学习活动;参加公务员学法用法培训考试,全局参考率及通过率均达到100%。

    2.开展业务培训。 结合自然资源系统工作任务,以问题为导向、实践为导向、需求为导向,充分利用现有的培训资源,通过参加专题讲座等加大业务知识技能培训力度。2022年5月1日《信访工作条例》颁布后,采用多渠道、多样式的宣传手段,包括及时征订信访工作读本,张贴信访宣传海报,向群众分发宣传手册,利用柯桥分局电子屏幕进行内容宣传等宣传方式,推动实现信访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格局;6月27日下午我局召集局主要领导及干部组织参加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土地征收审批实务》专题辅导,主要内容为《浙江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及用地审批最新政策要求解读,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和用地审批;8月18日我局借区本届人大第五期“人大讲坛”,邀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政策法规处处长钱影为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部门及镇(街)主要领导作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专题学习。12月4日是我国第九个宪法日,我局在市局的统一安排下,开展宪法宣誓暨公平竞争与政府采购合同管理专题培训。

3.落实普法宣传。开局“八五”普法,严格落实部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因地制宜培育具有自然资源特色的“普法阵地”,我局在稽东镇大桥村建设自然资源普法阵地,目前已进入集中施工,计划于2023年初创建完毕。2022年,我局严格依照年度自然资源普法计划,以各种主题日为载体,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类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材料和用品2000余份。一是开展“3•3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活动,到柯北幼儿园和机关幼儿园,给小朋友们上了一堂生动有趣而且有意义的野生动植物保护课,通过发放漫画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向小朋友们介绍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布置展板、分发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单向小朋友们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以及保护野生动物的意义、滥捕滥杀的危害;通过赠送《野生动植物保护丛书》、贴纸等方式向小朋友们展现美丽多彩的野生动植物关键物种。二是开展“6•25土地日”宣传活动,以“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为主题开展在瓜渚湖北岸公园广场开展活动,现场对土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并开展了无人机展示,向现场参与活动的群众发放宣传手册、环保袋等。三是开展“8•29测绘日”宣传活动,以“规范使用地图 ,一点都不能错”为主题开展测绘宣传“进社区”、“进校园”活动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的国家版图意识、倡导规范使用标准地图。

二、存在问题

2022年度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行政执法行为需进一步规范,机构改革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还不够顺畅,慢作为现象仍然存在。执法力量不足,配置不均衡,执法队伍不稳定,执法人员素质能力不适应的情况较为突出。二是行政争议化解能力进一步提高行政诉讼、复议案件逐年增加,但与之匹配的应复、应诉能力不足、人员缺乏,较为依赖法律顾问。在作出行政行为时,依法行政能力和理念还有待提高,容易造成诉讼法律风险。三是普法宣传渠道需进一步拓宽,当前自然资源领域普法基本结合特定宣传日等传统普法手段,普法宣传工作亮点创新叠加可以更上一层楼。

三、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充实壮大执法队伍,优先保障一线行政执法工作人员,配备一定的法治审核人员,确保执法工作高效运行。二是采取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鼓励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证考试及司法考试。三是落实完善执法案件容错免责制度,把握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错并举等原则,充分保护执法工作人员执法办案积极性。

(二)进一步重视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认真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加强汇报与沟通,积极主动做好答复和证据材料提供等工作,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提高自然资源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能力水平。

(三)进一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传统普法手段的基础上,借助新媒体媒介,多层次、多形式、多视角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普法宣传。在柯桥日报、柯桥电视台等多媒体平台上及时对《土地管理法》、重点违法案例等进行普法宣传,利用市局官方微信等平台深入开展“八不准”等耕地保护普法宣传。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