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21年度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一等奖单位的决定
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2021年,全区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全力打赢新冠疫情防控阻击战,出色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工作任务,全面推进健康柯桥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柯桥实现打造“国际纺都、杭绍星城”提供坚实健康保障。经综合考核评定,局党工委决定授予下列11个单位为2021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一等奖单位,现予以表彰:
1.区级医疗单位(2个):
绍兴第二医院 绍兴市中心医院
2.区级卫生健康单位(1个):
绍兴市柯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镇(街道)医疗单位(8个):
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绍兴市柯桥区湖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绍兴市柯桥区安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绍兴市柯桥区夏履镇卫生院
绍兴市柯桥区平水镇卫生院
绍兴市柯桥区稽东镇卫生院
希望全区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全力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健康柯桥建设等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全力开创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
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