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8209-1/2022-6059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2-07-20
组配分类: 民政福利 文件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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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258209-1/2022-60596

  • 主题分类:

    扶贫

  •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2-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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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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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残疾人两项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保障标准

发布时间:2022-07-20 16:54

信息来源: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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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对象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具有柯桥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残疾人或本人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劳动年龄段残疾人。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具有柯桥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和三级、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

二、申请流程

本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乡镇(街道)受理、初审—区残联审核—区民政审定、发放

三、保障标准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低保标准的30%。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其他重度残疾人分为四档,全省指导线分别为每人每月500 元、250 元、125 元、50 元。对家庭不具备照料条件,经当地民政部门、残联组织批准由机构托养照料的残疾人,在上述补贴标准基础上上浮50%,其中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残疾人,每人每月再增加2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