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具有柯桥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残疾人或本人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劳动年龄段残疾人。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具有柯桥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和三级、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
二、申请流程
本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乡镇(街道)受理、初审—区残联审核—区民政审定、发放
三、保障标准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低保标准的30%。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其他重度残疾人分为四档,全省指导线分别为每人每月500 元、250 元、125 元、50 元。对家庭不具备照料条件,经当地民政部门、残联组织批准由机构托养照料的残疾人,在上述补贴标准基础上上浮50%,其中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残疾人,每人每月再增加2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