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8207-5/2022-6025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外事办) | 发文日期: | 2022-06-27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文件编码: |
00258207-5/2022-60259
其他
区政府办(外事办)
2022-06-27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2-06-27 10:38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外事办)
访问次数:
一、起草背景
为加快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培育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促进全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浙江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1]19号)、《浙江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浙政办发[2021]7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减负强企激发企业发展活力的意见》(浙政办发[2022]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柯桥区实际,起草本政策。
二、政策依据
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浙江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1]19号);
2.《浙江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浙政办发[2021]78号);
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减负强企激发企业发展活力的意见》(浙政办发[2022]8号)。
三、主要内容
本政策分为7大块内容,其中:政策实质性内容6块共25条意见;附则说明内容1块共4条意见。
(一)优化招标投标机制。主要包括完善入围办法,实行“评定分离”,鼓励“联合体”投标,采用EPC、全过程工程咨询、施工过程结算新型运营模式等内容。
(二)支持企业“长高长壮”。包括资质晋升,拓展“铁公基”领域和新型市场,开展强企考评,做强建筑业总部经济等内容。
(三) 鼓励企业创优创新。包括创优夺杯,创建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和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工法、QC成果等方面的资金奖励。
(四) 支持建筑工业化发展。包括对产业基地、技术中心、产业工人培育、农村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等资金奖励。同时明确了建筑工业化企业涉及制造业属性的事项,可以参照我区工业企业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五) 支持企业数字化建设。包括对智慧工地、BIM技术等各类数字化应用技术奖项的资金奖励。
(六)全力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包括推行工程保函制度,试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开发金融产品,强化公检法联动,优先推荐劳模候选人等内容。
(七)附则。对本政策的适用对象、执行时间等有关问题进行了补充说明。
四、亮点创新
(一)支持企业拓展新兴领域和新型市场。为了补齐我区建筑业在“铁公基”领域的发展短板,鼓励企业承接铁路工程和轨道交通工程,对当年度直接中标或通过联合体投标方式中标地铁、轨道交通项目(不含站台等房建项目)的,按合同额每1000万元奖补5万元。同时鼓励企业大力拓展高端市场,对企业当年度在雄安新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新接工程业务并领取施工许可证2亿元以上的,奖励20万元。
(二)对建筑领域杰出人才予以荣誉奖励。对当年晋升特级企业的企业负责人、获得“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詹天佑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项目负责人,优先推荐为劳模候选人。
五、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注册于柯桥区行政区域内的建筑业企业。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 人:鲁建潮
联系电话:84126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