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8207-5/2022-6025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外事办) | 发文日期: | 2022-06-27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文件编码: |
00258207-5/2022-60257
人事工作
区政府办(外事办)
2022-06-27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2-06-27 10:13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外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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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强化培养激励措施,鼓励律所做大做强,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为我区全力打造“国际纺都 杭绍星城”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根据省、市关于律师行业扶持政策和保障的相关要求,我局多次召开商讨会及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同时经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历时9个月,于2022年4月制订了我区的具体实施意见。
二、政策依据
1.《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
2.《法治绍兴建设规划(2021-2025年)》。
三、主要内容
《意见》由总体目标、政策措施和附则三部分组成。总体目标这一部分,提出了到2025年,在政策激励下,我区律师队伍、律所发展以及行政应诉人才培育所要达到的目标。附则明确了该《意见》实施期限为5年。《意见》的主体部分由政策措施构成,主要包含三方面内容:
第一、鼓励律所做大做强。通过对年度业务收入达标、获得国家级或省级荣誉、新设入驻我区且执业律师达到要求的律所,制定相应的奖励措施,以此提高律所竞争力、激励品牌创建、吸引新所入驻。
第二、加大律师培养引进力度。对当年度人均业务收入达标且净增律师人数3人以上的律所和引进区外、市外知名律师的律所,制定相应的奖励措施;对在柯桥首次获准执业的35周岁以下律师,制定个人补贴措施。
第三、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将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和领导接访随行、参与诉源治理、信访积案化解等事项,统筹列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财政予以经费保障。部门(单位)法律顾问服务经费纳入各部门(单位)财政预算。
四、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在柯桥区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在柯桥区执业的专职律师。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柯桥区司法局
解 读 人:李兴成
联系电话:0575-85687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