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8207-5/2022-5997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外事办) 发文日期: 2022-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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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政府办(外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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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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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5-23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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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外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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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我区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以新型建筑工业化带动建筑业全面转型升级,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21〕3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绍市建设〔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实施意见》。

       二、 制定过程

2021年11月15日,我局拟定了《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021年11月29日,我局组织召开座谈研讨会,邀请自然资源分局、行政审批局2个部门和柯岩、华舍、湖塘、齐贤、安昌5个街道参加会议并进行研讨,进一步完善了《实施意见》。12月2日,通过OA系统向38个镇(街道、开发区)、部门(单位)发函征求了意见,共收到回复意见15条,其中采纳意见6条,不采纳意见9条。12月15日至12月24日,在网站(网址:/art/2021/12/15/art_1229405598_3900652.html)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没有收到意见。

       三、主要内容

《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实施意见》对我区推进绿色建筑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四个方面做了明确规定。

四、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绍兴市柯桥区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鲁建潮

联系电话:84126588

      关于《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实施意见》图解.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