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关于齐贤街道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的通告
索引号: | 00258207-5/2022-5886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外事办) | 发文日期: | 2022-03-09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文件编码: | 绍柯政发〔2022〕5号 |
00258207-5/2022-58863
其他
区政府办(外事办)
2022-03-09
绍柯政发〔2022〕5号
DKQD00-2022-0003
主动公开
废止
发布时间:2022-03-09 20:20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外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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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积极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赋予镇(街道)执法主体地位、执法职责权限和队伍管理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齐贤街道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22年5月1日起,齐贤街道在辖区范围内以自身名义相对集中行使建设管理、生态环境等7个方面33项行政处罚事项及与之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措施职权。涉及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仍由区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管辖。2021年5月1日前已立案未结案案件和历史遗留案件仍由原区级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附件:1. 齐贤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齐贤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33项)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8日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关于齐贤街道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的通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