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8200-8/2022-5903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 发文日期: 202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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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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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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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柯桥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时间:2022-03-28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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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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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柯桥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

柯桥区统计局

( 2022年3月25日)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300余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8.9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柯桥区国土利用状况。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柯桥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9380.56公顷(140708.40亩)。其中,水田8019.28公顷(120289.20亩),占85.49%;旱地1361.28公顷(20419.20亩),占14.51%。马鞍、平水、王坛、稽东、钱清等5个镇(街道)耕地面积较大,占柯桥区耕地62.76%。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6634.65公顷(99519.75亩),占柯桥区耕地面积70.73%;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596.74公顷(23951.10亩),占17.02%;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763.61公顷(11454.15 亩),占8.14%;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289.77公顷(4346.55亩),占 3.09%;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95.79公顷(1436.85亩),占1.02%。

(二)园地11011.15公顷(165167.25亩)。其中,果园925.56公顷(13883.40亩),占8.40%;茶园3316.21公顷(49743.15亩),占30.12%;其他园地6769.38公顷(101540.70亩),占61.48%。种植园地主要分布在稽东、王坛、平水、兰亭等镇(街道),占柯桥区园地52.84%。

(三)林地50229.82公顷(753447.30亩)。其中,乔木林地32348.79公顷(485231.85亩),占64.40%;竹林地14790.80公顷(221862.00 亩),占29.45%;灌木林地657.53公顷(9862.95亩),占1.31%;其他林地2432.70公顷(36490.50亩),占4.84%。平水、王坛和稽东等3个镇林地面积较大,占柯桥区林地的59.30%。

(四)草地678.27公顷(10174.05亩),全部为其他草地。草地主要分布在马鞍街道,占柯桥区草地的43.84%。

(五)湿地88.91公顷(1333.6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柯桥区湿地全都为内陆滩涂和沿海滩涂。主要分布在马鞍街道,占柯桥区湿地的68.5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0361.36公顷(305420.40亩)。其中,城市用地2771.40公顷(41571.00亩),占13.61%;建制镇用地7122.03公顷(106830.45亩),占34.98%;村庄用地10122.76公顷(151841.40亩),占49.72%;采矿用地155.65公顷(2334.75 亩),占0.76%;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89.52公顷(2842.80亩),占0.93%。

(七)交通运输用地3373.79公顷(50606.85亩)。其中,铁路用地177.99公顷(2669.85 亩),占5.28%;轨道交通用地6.67公顷(100.05亩),占0.20%;公路用地2316.49公顷(34747.35亩),占68.66%;农村道路856.07公顷(12841.05亩),占25.37%;港口码头用地1.14公顷(17.10亩),占0.03%,管道运输用地15.43公顷(231.45亩),占0.46%。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0872.51公顷(163087.65亩)。其中,河流水面7264.04公顷(108960.60 亩),占66.81%;湖泊水面341.56公顷(5123.40亩),占3.15%;水库水面781.73公顷(11725.95亩),占7.19 %;坑塘水面2198.66公顷(32979.90亩),占20.22 %;沟渠133.92公顷(2008.80亩),占1.23 %;水工建筑用地152.60公顷(2289.00亩),占1.40%。马鞍街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较大,占柯桥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50.46%。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