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8236-6/2022-5898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2-03-23 |
组配分类: | 食品药品法规政策 | 文件编码: |
00258236-6/2022-58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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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
2022-03-23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2-03-23 15:25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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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 “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以责任制为核心,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全程监管,扎实开展食品药品除险保安,推动食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食药安全多元共治,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确保不发生冷链食品“物传人”事件,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杭州亚运会和党的二十大。
一、强化责任落实,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防线
(一)进一步深化党政同责。不断健全“党政同责”为核心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培训,开展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把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作为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重要内容。强化镇(街道)党政责任落实,继续推进基层食药安办分级分类管理,充分发挥好基层食药安办统筹和牵头抓总作用。推进落实食用农产品乡镇网格化监管机制。
(二)进一步推进“双安双创”。把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作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总抓手,以“万无一失”的责任意识和“一失万无”的忧患意识,重点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摒弃“奖牌到手、创建到头”的错误思想,时刻做好迎接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动态跟踪评价的准备。着力提升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确保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达到80%以上,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知晓率达到85%以上。
(三)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作用,压紧压实部门食品药品监管责任。落实食品安全联席交流机制,常态化开展重要信息共享、重大问题会商、风险隐患联防联控等工作。打造药品安全治理多部门协同政策工具箱,健全协同监管机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做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评议考核工作。
(四)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落实食品药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制度,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覆盖率、合格率均达到100%。落实企业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加强对失信企业检查频次和力度,向社会公布信用情况,督促企业树立“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加强企业自律。
二、强化数字赋能,加快监管机制转型升级
(一)巩固冷链物防“精密智控”。树立大物防理念,按照“全受控、无遗漏”要求,建立健全物防工作体制机制,扎实落实各项工作举措,常态化抓实进口冷冻肉类水产和进口水果等进口冷链食品物防工作。加强冷链食品运输车辆核验查控。严格重点场所“四个一律”“三个到位”管控要求,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三专、三证、四不”要求。提升阳性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高效开展阳性事件核查处置。做好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的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
(二)深化校园食安智治。完善提高校园食安智治平台功能,进一步优化应用,打造“放心、健康、透明、节俭”校园食堂。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现中小学幼儿园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和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00%、学校建立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突发事故报告制度100%、学校大宗食材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100%、品牌超市校园入驻率100%。
(三)探索数字化深度应用。依托“浙食链”系统,全面构建覆盖食品生产企业、农贸市场、农批市场、大中型商超等主体的食品追溯体系,高质量建设“阳光工厂”,实现精密智控闭环管理。配合市级部门建设食品生产综合治理平台及“药安通”管理平台多跨场景应用项目。完成我市地产特色品类的数字追溯系统推广应用任务。实现“药安通”平台中,药品经营企业上传对接率达到95%以上,“四大类”药品连锁企业直报率达到95%以上,防疫药品禁售管控报警处置率达到100%。根据省药监局统一部署,推动药品安全智慧监管“黑匣子”扩面工作。
三、强化全程监管,规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一)加强农业源头管控。推进耕地土壤污染源防治工作,开展受污染耕地污染溯源排查。持续深化“肥药两制”改革,实现农资经营主体和规模农业生产主体“肥药两制”数字化改革系统全接入。加强部门协同,着力解决粮食重金属污染、真菌毒素污染、霉变、农药残留超标等质量安全问题。开展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加强评价结果应用,推动农业生产标准化、产业化和现代化。
(二)加强生产经营监管。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监管。持续加大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力度。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加强A 级旅游景区、养老机构、民航、铁路、进出口等食品安全管理。加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线上线下同步监管,入网餐饮单位使用“外卖封签”。
(三)加强药械质量监管。继续保持对药械化领域严防死守的高压态势,做到对药品质量全环节、全链条的监督检查。开展兴奋剂药品、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专项检查、集采中选药品全覆盖检查。抓实新冠病毒疫苗监管,依职落实疫苗配送单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质量管理责任。开展新冠病毒疫苗生产流通专项监督检查,实现涉苗单位检查覆盖率 100%。加强疫苗接种不良反应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价、早控制”。
(四)加强信用监管。建立食品销售风险分级与双随机检查联动机制,实现除食用农产品以外的食品销售经营者100%风险靶向监管。积极推进农产品生产主体信用体系建设,组织“评信”“用信”工作,实行农产品生产主体分级分类监管。实施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对规上食品工业企业开展相关培训。优化食品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探索失信“黑名单”联合惩戒机制。全面推进药械化生产领域分级分类信用管理。健全信用惩戒机制。
四、强化隐患治理,防范化解食药安全风险
(一)严格风险闭环管理。巩固抽检分离改革成果,聚焦重点区域、关键环节、重要企业和高发风险,不断加大监督抽检工作力度,全年安排食品定量抽检任务4960批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1103件。加强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探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三方检测服务,提升基层农产品检测能力。按照“抽、检、处、研、控”一体建设要求,加快完善风险信息预警机制,强化风险信息交流会商工作,进一步探索构建区域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联防联控体系。
(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持续开展除险保安、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和乳制品、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等专项行动。组织开展“2022昆仑”专项行动和“2022 剑锋”系列统一收网行动。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依法实施食品行业从业禁止。强化行刑衔接,建立重大食品药品案件执法工作联系机制和数据交互推送机制。
(三)严格防控药械风险。坚持高效率、严要求,严格审核申请资料,高效沟通安排现场检查,及时审批,服务企业药品出口,同时保障出口药品质量。开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网络药品销售护网、儿童用妆“金盾护苗”、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医疗美容、医院制剂、兴奋剂、药包材等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警戒制度和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制度,不良反应监测检查覆盖率达 25%以上。
五、强化社会共治,释放社会力量治理潜力
(一)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提质扩面。加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进力度,中小学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农村集体家宴等重点领域参保比例达到100%。建立“事前事中事后”服务标准体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服务队伍建设。
(二)推进基层食品药品共治队伍建设。加强基层食品安全协管人员管理,继续开展一年一度轮训考试,加大工作笔记抽查力度,强化绩效考核评价。开展线上农产品合格证、追溯、监测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业务知识培训,组织村级协管员、企业质量安全内检员队伍培训工作。抓实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等队伍建设,扩大食品安全管理参与度。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和专家学者的监督作用,动员行业协会加强自律。
(三)提升食药安全宣传教育广度深度。传播食品药品安全文化,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教育,提升市场主体及其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法治意识、职业道德和安全意识。加大婴幼儿配方乳粉追溯体系宣传推广力度,常态化开展“四个你我”活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保健食品、农兽药安全使用等宣传活动。管好食品安全协同应用“食安之窗”、“谣言智控”模块涉食品药品安全专栏板块。积极深化与媒体合作,支持新闻媒体准确客观报道和舆论监督,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先进典型经验。
六、强化高质量发展,发挥标杆示范引领作用
(一)推动优质农产品市场准入。开展实施规模农产品生产者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方式,促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浙农码”合格证相对接,实现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持续推进“一县一品一策”行动,开展绿色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一品一标”认证,实现农业绿色优质品牌化发展,持续推进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创建。
(二)积极助推食药产业发展。继续推进农村家宴中心产业化、市场化发展,鼓励开办集食材配送、烹饪加工于一体的家宴服务组织。继续贯彻“一对一”的服务方式,深化服务举措,精准服务医药企业。做好《绍兴市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中支持医药产业创新投入奖补政策的兑现工作。
(三)办好食品药品民生实事。兑现2021年度区级民生实事——农村家宴提档升级工程奖补政策,确保资金足额下拨项目实施村(居)。高标准实施2022年度区级民生实事——食品小作坊提升和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程,扩大食用农产品快检覆盖范围,建立1家酱制品检验检测基地,新培育“5S”现场管理食品小作坊10家,传递民俗、传承文化食品小作坊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