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8254-2/2022-5879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兰亭街道党政办 | 发文日期: | 2022-02-16 |
组配分类: | 专项规划 | 文件编码: | 兰亭街工委〔2022〕9号 |
00258254-2/2022-58792
政务公开
兰亭街道党政办
2022-02-16
兰亭街工委〔2022〕9号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2-03-02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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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兰亭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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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统筹谋划我街道今后五年(2021—2025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进法治兰亭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推进普法工作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必须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为促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做到普法为了人民、服务人民、依靠人民,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需要,做到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宣传成效为群众所赞。
——坚持融合法治实践。坚持全民普法与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一体推进,坚持普法责任制和社会大普法格局协同推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兰亭建设实践有机结合,引导全民参与普法,接受法治熏陶,提升法治素养。
——坚持守正创新理念。推动普法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法创新,强化数字赋能,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供给率、覆盖率和参与率。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围绕我街道优势和特色,鼓励形成一批普法工作品牌和典型经验,为全面依法治理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规划明确的任务得到全面落实,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明显提高,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繁荣昌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社会化大普法格局进一步健全,数字化普法成效明显,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持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
——法律知识实现广泛传播。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增强,对法治宣传教育知晓率、满意率均达90%以上。
——法治素养实现全面提升。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户”实现全覆盖,全街道信访量、万人成诉率、万人失信率逐年下降。
——法治阵地实现全面覆盖。每个村(社区)都建有专门的有一定规模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街道至少有一个更大规模的法治公园、法治广场等。
二、明确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有关法治浙江的论述,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基层党组织学习重要内容。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各级宣传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进群众、入脑入心。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宪法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络等。加强宪法文化建设,在领导干部任职仪式、青少年成人仪式和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
(三)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
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宣传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以及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机关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教育。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在每年五月份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突出宣传党章、准则、条例,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五)深入宣传与推动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地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将全民普法与“十四五”规划明确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方面的法律法规,助推运用法治方式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宣传创新驱动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力宣传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大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助力“平安兰亭”建设。深入宣传宗教、金融、网络、消防、禁毒、反邪教、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社会治安、扫黑除恶、国家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助力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力宣传教育、就业、医疗卫生、收入分配、社会救助、社会保障、信访、仲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助力创造美好生活。
三、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化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
重点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学法崇德专项行动,增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本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和依法决策能力。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学法“题单”,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全面落实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等制度。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职述法、带头讲法治课等制度。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现场或网络旁听庭审一次。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和必备素质。
(二)深化法治实践全过程普法
把普法融入依法决策、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等环节,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决策、执法、司法办案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加强在行政决策过程中开展普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从源头上预防行政争议,倒逼行政机关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提高应诉质量,加大案件化解力度。加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开展普法,将执法依据和法律规定书面或口头告知行政相对人和其他参与人,方便学习了解有关法律规定、法律后果以及维权救济机制等内容。加强在法律服务过程中开展普法,人民调解员、律师等人员在提供法律服务、矛盾纠纷调解、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依法理性维权。
(三)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完善学校法治教育工作与学生法治教育效果评价机制。健全企业信用评价、监督和惩戒体系,组织开展“诚信守法示范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平台”等创建活动,把企业遵法守法情况纳入目标考核和评优评先重要内容。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四、以提升全民法治素养为引领,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一)深化社会大普法格局
统筹各种社会资源,推动形成社会大普法工作合力,开展社会大普法“六优”培育行动计划,加大对优秀公益普法性组织、普法工作室、普法志愿者、普法项目、普法讲师团、普法文创企业和文创产品的培育力度。加强普法组织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基层组织和其他组织以及社会公众建立普法组织,发挥在普法中的作用。健全完善政府主导与社会普法力量参与相结合的社会普法工作机制,建立以社会化运作为核心、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运行模式,充分发挥各类社会普法主体的作用,推动普法服务市场化、项目化、专业化。加强专职、兼职普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的工作职责、学习培训、管理考核等制度。加强基层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依托村(社区)自治组织、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鼓励支持国家工作人员、教师、专业社会工作者、文艺工作者、媒体从业人员等参与普法志愿活动。
(二)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
组织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专项行动,建立青少年学法“书单”,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遵法守法习惯。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宪法教育为核心,把法治教育融入到学校教育的各个阶段。发挥学校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的主阵地作用,将各类主题教育、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相结合,做好法治进课堂工作。健全学校法治教育体系,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健全完善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加大法治教师队伍建设,建立法治教育骨干教师培养机制。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实现青少年课堂法治教育和课外法治实践两个全落实。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组织青少年参与法治社会实践、庭审旁听、法治夏令营、模拟法庭、法律辩论赛等活动。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推动形成校内校外、课内课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法治教育合力。加强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治教育。
(三)深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
围绕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组织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思维能力提升行动,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清单”,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合规经营管理能力。发挥职能部门及社会组织作用,定期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法治讲座、法治研讨、集中轮训等形式的法治知识培训,增强依法诚信经营意识与合规理念。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搭建学法平台,将学法用法融入到打造最佳营商环境实践中,不断提高企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推动市场主体网格化法律服务全覆盖,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管理能力和防范法律风险意识。
(四)深化基层干部群众法治教育
组织开展送法进基层专项行动,建立基层干部群众学法“菜单”,深化法律进农村、进社区,开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升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整体水平。加强对村级组织“两委”班子成员、党员和村民代表的法治教育和培训,切实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开展涉农常用法律法规与典型案例宣讲活动。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积极鼓励和引导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参与普法活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农村文化礼堂等各场所及各类普法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
(五)深化网络安全法治教育
深化“法律进网络”活动,强化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宣传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案例。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遵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坚持依法治网和以德润网相结合,弘扬新时代主旋律和社会正能量,推动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
五、以夯实法治兰亭根基为目标,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一)加强基层依法治理
强化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打造兰亭特色社会治理现代化模式。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建统领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创新村民自治机制。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加强动态管理,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质量和水平,力争五年内实现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全覆盖、省级倍增、国家级零突破。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实施“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户”评选,建立健全激励制约机制,加强培训、考核和动态管理。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
(二)推动道德实践养成
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专项行动,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等社会规范,融入精神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等活动。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文明就餐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提高规则意识,让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养成守法习惯。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纠正法不责众、滥用权利、讲“蛮”不讲法、遇事找关系等思想和行为。
(三)培育公民法治自觉
注重对公民法治理念、法治思维的培育,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示范作用。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广泛宣传与市场经济和现代治理相适应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大力宣传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选树群众身边先进典型。完善激励制约机制,倡导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敬老爱亲等美德善行,推广“好媳妇”“好婆婆”等“文明系列”评选。
六、以彰显兰亭特色为主线,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创新中华传统法律文化
对标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先行示范,大力推动全街道法治文化建设传承发展、守正创新。挖掘民为邦本、情理并用、以和为贵、明德慎罚、执法如山等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整合资源,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和宣传,弘扬红船精神,守好“红色根脉”,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二)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坚持因地制宜与适度规模、载体固定与内容更换、法治教育与道德教化相结合,建成一批有规模、有特色、有影响的精品法治文化阵地,推动法治文化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功能互补。加强公园、广场、绿地、标志性建筑、标志性旅游景点和重要交通场所等公共场所法治宣传教育设施的规划、建设和使用。拓展“个性化”法治文化阵地,村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率达100%,发挥文化礼堂、文化家园、文明实践站(所)现有阵地作用,推动法治文化阵地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三)提升法治文艺精品工程
结合“书法圣地”“阳明文化”“驻村指导员传承”等品牌,坚持法治与文化有机融合,打造一批互动性强、参与度高、效果好的法治文化精品栏目、节目。加强法治文化专业队伍建设,鼓励支持各类文创企业、文艺团体、群众文化团体和个人等,充分利用本土文化特色创作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
(四)开展法治文化惠民活动
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充分利用重大节日、法律法规颁布节点,传统节日、民风民俗活动等契机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组织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开展“普法大舞台”“周末剧场”等法治文化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加大新媒体普法产品开发,积极运用小程序、小游戏开展普法活动,提升普法趣味性。
七、以新技术新媒体运用为载体,推进智慧普法建设
(一)创新普法内容载体
注重数字赋能,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手段及时研判各类群体普法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着力构建线上线下并行联动的“需求、研判、反馈、供给”普法服务体系。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强对优秀自媒体制作普法作品的引导。加大音频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应用。
(二)优化普法方法手段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拓宽普法渠道,坚持效果导向,在充分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打造一批互动性强、参与度高、效果好的普法品牌。推动“互联网+普法”,进一步拓展网络普法阵地,加强普法融媒体矩阵建设。
(三)深化品牌治理效应
持续扩大“尚明工作室”影响力,利用“尚明工作室”搭建普法平台,积极吸纳更多的乡贤力量参与普法工作,拓宽普法力量渠道,推动方式方法创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普法。
八、工作安排
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2022年6月)。召开“八五”普法宣传教育部署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制定责任分工方案,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根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报街道普法办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7月至2025年上半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年度考核和专项督查。2023年开展中期督查,确保“八五”普法规划分步实施、全面落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下半年)。认真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总结经验,做好自评。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街道“八五”普法检查验收组对全街道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的“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九、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党工委、办事处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人大要在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的同时,结合日常执法监督检查,督促执法部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政协要积极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汇聚力量、建言献策,开展专题视察和调研。
(二)健全工作机制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健全激励机制,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扬工作。
(三)强化普法责任
深入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健全普法责任清单,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在每年1月底前,向街道普法办报告上一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执行情况,并提交本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街道普法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推动、检查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落实经费保障
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根据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任务,安排专项经费。按照规定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目录,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对法治宣传教育事业的公益性投入,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和支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中共柯桥区兰亭街道工作委员会 柯桥区兰亭街道办事处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