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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8220-0/2021-5844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 | 发文日期: | 2021-11-02 |
组配分类: | 医疗卫生 | 文件编码: | 绍柯爱卫〔2021〕13号 |
00258220-0/2021-58442
其他
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
2021-11-02
绍柯爱卫〔2021〕13号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2-02-23 14:58
信息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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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有序推进我区健康企业建设工作,发挥健康企业在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中的示范推动作用,夯实健康促进区、健康柯桥建设基础,根据《省爱卫办省卫生健康委省经信厅等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浙爱卫办〔2021〕9号)、《绍兴市爱卫办关于明确健康企业建设技术指导等相关工作的通知》(绍市爱卫办〔2021〕5号)等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健康企业建设技术指导等相关工作要求,明确如下:
一、技术指导单位
委托绍兴市柯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全区健康企业建设技术指导单位。
二、技术指导组成员
董红敏 柯桥区爱卫办主任
郭柏宏 柯桥区计划生育协会秘书科科长
陈 霞 柯桥区市经信局盐业管理科科长
陈 淇 柯桥区生态环境分局污染物总量控制中心主任
汤杨毅 柯桥区建设局安监科科长
陈国建 柯桥区商务局商贸发展科科长
张建军 柯桥区总工会财贸工会主席
陈 洪 团区委基层工作部部长
肖 燕 柯桥区妇联权益部部长
章 琪 柯桥区疾控中心健康教育科科长
傅玲娟 柯桥区疾控中心慢病科科长
戴兴康 柯桥区疾控中心卫生消杀科主任医师
徐惠惠 柯桥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职业卫生科副科长
三、技术指导组工作职责
根据省、市、区有关工作安排和健康企业建设计划,开展或参与调查研究;参加有关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的相关会议,提出意见建议;指导、督促企业开展健康企业建设工作,参与健康企业建设业务培训和健康企业评价相关工作。
区爱卫办:承担部门协调、信息沟通、指导检查等工作,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对健康企业建设的示范典型进行经验推广和交流。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做好卫生与健康服务技术指导,开展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有关工作,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知识普及,开展控烟工作(由疾控中心负责)。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由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负责)。指导企业做好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区经信局:发挥行业管理作用,促进企业积极参与。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监督管理影响劳动者健康的生态环境问题。
区建设局:发挥行业管理作用,促进建筑业相关企业积极参与。
区商务局:发挥行业管理作用,促进商场、超市等企业积极参与。
区总工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宣传健康企业理念,倡导
劳动者积极参与,维护劳动者相关权益,促进健康文化,和谐劳动关系。
团区委:维护好团员、青年等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发动团员、青年等劳动者积极参与健康企业建设。
区妇联:维护好妇女等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发动妇女积极参与健康企业建设。
区健康企业建设技术指导组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平时工作,加强对健康企业建设业务指导;区爱卫办会同有关部门或委托专业技术机构组织专家对企业进行技术评估,并将通过技术评估的企业名单报送市爱卫办,每年11月底前,接受省、市爱卫办对健康企业的抽查考核。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请区疾控中心尽快组织对2021年申报创建的26家企业进行培训指导,区爱卫办将在11月中下旬组织技术指导组成员进行现场指导和审核,并根据创建情况推荐选出3-5家作为区健康企业示范单位,请各部门(单位)、镇(街道)予以支持配合。
附件:1.柯桥区健康企业创建名单一览表
2.健康企业建设规范(试行)
绍兴市柯桥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1年10月20日
附件1
柯桥区2020年健康企业及2021年新创建名单
序号申报年份
企业名称
所属街道
1
2020年
绍兴市天虹百货有限公司
柯桥街道
2
2020年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柯桥街道
3
2020年
绍兴柯桥金永泰大酒店有限公司
柯桥街道
4
2020年
绍兴柯桥永泰望湖酒店有限公司
柯桥街道
5
2020年
绍兴市柯桥区富丽华大酒店有限公司
柯桥街道
6
2020年
绍兴柯桥润瑞商业有限公司
柯桥街道
7
2020年
浙江华联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柯桥街道
8
2020年
绍兴华联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
柯桥街道
9
2020年
绍兴柯桥洪森纺织有限公司
柯桥街道
10
2020年
索密克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柯岩街道
11
2020年
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
华舍街道
12
2020年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舍街道
13
2020年
绍兴十足便利店有限公司
华舍街道
14
2020年
绍兴天马大酒店有限公司
华舍街道
15
2020年
绍兴柯桥向善若水贸易有限公司
华舍街道
16
2020年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湖塘街道
17
2020年
浙江塔牌绍兴酒有限公司
湖塘街道
18
2020年
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
钱清街道
19
2020年
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杨汛桥街道
20
2020年
浙江东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杨汛桥街道
21
2020年
绍兴市欣明家居有限公司
杨汛桥街道
22
2020年
中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马鞍街道
23
2020年
浙江天圣化纤有限公司
马鞍街道
24
2020年
绍兴柯桥恒鸣化纤有限公司
马鞍街道
25
2020年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马鞍街道
26
2020年
浙江爱利斯染整有限公司
马鞍街道
27
2020年
浙江宝纺印染有限公司
马鞍街道
28
2020年
浙江东盛印染有限公司
马鞍街道
29
2020年
浙江雅琪诺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马鞍街道
30
2020年
浙江红绿蓝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马鞍街道
31
2020年
浙江滨康印染有限公司
马鞍街道
32
2020年
浙江梅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马鞍街道
33
2020年
绍兴永通印花有限公司
马鞍街道
34
2020年
浙江鼎元建设有限公司
齐贤街道
35
2020年
浙江贤升建设有限公司
齐贤街道
36
2020年绍兴精工绿筑集成建筑系统工业有限公司
齐贤街道
37
2020年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齐贤街道
38
2020年
绍兴市康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齐贤街道
39
2020年
绍兴华泽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齐贤街道
40
2020年
绍兴三匠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齐贤街道
41
2020年
绍兴越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齐贤街道
42
2020年
绍兴泓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齐贤街道
43
2020年
绍兴春夏秋冬纺织品有限公司
齐贤街道
44
2020年
浙江大树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齐贤街道
45
2020年
浙江勤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安昌街道
46
2020年
浙江天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安昌街道
47
2020年
浙江鼎丰铝业有限公司
安昌街道
48
2020年
浙江昌丽家居有限公司
福全街道
49
2020年
浙江荣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兰亭街道
50
2020年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兰亭街道
51
2020年
浙江中恒建设有限公司
平水镇
52
2020年
浙江力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平水镇
53
2021年
浙江华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柯桥街道
54
2021年
华东医药绍兴有限公司
柯桥街道
55
2021年
绍兴兴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柯桥街道
56
2021年
绍兴柯桥供水有限公司
柯岩街道
57
2021年
浙江元恒建设有限公司
柯岩街道
58
2021年
绍兴柯桥恒元纺织有限公司
湖塘街道
59
2021年
绍兴华茂化纤有限公司
钱清街道
60
2021年
绍兴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钱清街道
61
2021年
浙江天夏建设有限公司
钱清街道
62
2021年
浙江紫竹梅印染有限公司
马鞍街道
63
2021年
浙江盛兴染整有限公司
马鞍街道
64
2021年
绍兴舒美针织有限公司
马鞍街道
65
2021年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马鞍街道
66
2021年
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
马鞍街道
67
2021年
浙江屹男印染有限公司
马鞍街道
68
2021年
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安昌街道
69
2021年
绍兴宝利德汽车有限公司
安昌街道
70
2021年
绍兴之星汽车有限公司
安昌街道
71
2021年
浙江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齐贤街道
72
2021年
浙江冠松金柯桥汽车有限公司
齐贤街道
73
2021年
浙江冠松越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齐贤街道
74
2021年
浙江冠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齐贤街道
75
2021年
绍兴小轩窗布业有限公司
福全街道
76
2021年
浙江鼎富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福全街道
77
2021年
浙江建业幕墙装饰有限公司
夏履镇
78
2021年
浙江润昇新能源有限公司
华舍街道
附件2
健康企业建设规范(试行)
第一章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企业成立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健康企业工作计划,明确部门职责并设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鼓励企业设立健康企业建设专项工作经费,专款专用。
第二条结合企业性质、作业内容、劳动者健康需求和健康影响因素等,建立完善与劳动者健康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劳动用工制度、职业病防治制度、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定期体检制度、健康促进与教育制度等。保障各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等内容,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保费。鼓励企业为员工投保大病保险。
第四条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采取多种措施,发动员工积极参与健康企业建设。
第二章建设健康环境
第五条完善企业基础设施,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为劳动者提供布局合理、设施完善、整洁卫生、绿色环保、舒适优美和人性化的工作生产环境,无卫生死角。
第六条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排放和贮存、运输、处理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七条开展病媒生物防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密度得到有效控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第八条工作及作业环境、设各设施应当符合工效学要求和健康需求。工作场所采光、照明、通风、保温、隔热、隔声、污染物控制等方面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九条全面开展控烟工作,打造无烟环境。积极推动室内工作场所及公共场所等全面禁烟,设置显著标志,企业内无烟草广告和促销。
第十条加强水质卫生管理,确保生活饮用水安全。
第十一条企业内部设置的食堂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要求,达到食品安全管理等级B级以上;未设置食堂的就餐场所不能与存在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工作场所相毗邻,并应当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
第十二条厕所设置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干净整洁。
第十三条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做好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及竣工验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第三章提供健康管理与服务
第十四条鼓励依据有关标准设立医务室、紧急救援站等配各急救箱等设备。企业要为员工提供免费测量血压、体重、腰围等健康指标的场所和设施。
第十五条建立企业全员健康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制定员工年度健康检查计划,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设立健康指导人员或委托属地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员工健康评估。
第十六条根据健康评估结果,实施人群分类健康管理和指导,降低职业病及肥胖、高血压、糖尿病、高脂血症等慢性病患病风险。
第十七条制定防控传染病、食源性疾病等健康危害事件的应急预案,采取切实可行措施,防止疾病传播流行。
第十八条鼓励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制定并实施员工心理援助计划,提供心理评估、心理咨询、教育培训等服务。
第十九条组织开展适合不同工作场所或工作方式特点的健身活动。完善员工健身场地及设施,开展工间操、眼保健操等工作期间劳逸结合的健康运动。
第二十条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加强对怀孕和哺乳期女职工的关爱和照顾。积极开展婚前、孕前和孕期保健避免孕前、孕期、哺乳期妇女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和放射线。将妇科和乳腺检查项目纳入女职工健康检查。女职工人数较多的企业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按规定建立女职工卫生室、母婴室等设施。
第二十一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卫生档案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实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评价。
第二十二条对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岗位应当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对可能导致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
第二十三条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规范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定期评估,配合做好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妥善安置有职业禁忌、职业相关健康损害和患有职业病的员工,保护其合法权益。依法依规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第二十四条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各、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各、材料。
第二十五条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和能力。
第四章营造健康文化
第二十六条通过多种传播方式,广泛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倡导企业员工主动践行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等健康生活方式。积极传播健康先进理念和文化,鼓励员工率先树立健康形象,鼓励评选“健康达人”,并给予奖励。
第二十七条定期组织开展传染病、慢性病和职业病防治及心理健康等内容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健康素养。
第二十八条定期对食堂管理和从业人员开展营养、平衡膳食和食品安全相关培训。
第二十九条关爱员工身心健康,构建和谐、平等、信任、宽容的人文环境。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预防和制止工作场所暴力、歧视和性骚扰等。
第三十条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无偿献血等社会公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