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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8220-0/2021-5844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 | 发文日期: | 2021-10-19 |
组配分类: | 医疗卫生 | 文件编码: | 绍柯爱卫〔2021〕12号 |
00258220-0/2021-58440
卫生
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
2021-10-19
绍柯爱卫〔2021〕12号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2-02-23 14:41
信息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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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政机关:
为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和健康柯桥建设,确保全面建成无烟党政机关,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在控烟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以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工作环境,经研究决定开展柯桥区党政机关“控烟禁烟我带头”专项行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党政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十带头”:带头宣传吸烟危害性,带头拒绝他人敬烟,带头不向他人敬烟,带头取缔变相烟灰缸,带头戒烟不吸烟,带头争创无烟机关,带头清除烟蒂烟迹,带头建设无烟同事、家人、朋友圈,带头支持健康浙江建设,带头禁止两手烟输出。
二、各党政机关由办公室包干,机构入口后所有室内场所完全禁止吸烟。建筑物的入口处、等候厅、会议室、卫生间、走廊、楼梯、电梯、餐厅等重点区域一律规范张贴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组织开展禁烟讲座,印发禁烟资料或播放禁烟标语或视频(至少2 种以上),切实加强禁烟宣传,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三、由各机关绿化养护人员包干,所有绿化带、绿植盆(包括绿植根部、花盆托盘底)中不得出现烟蒂,并保持常态化保洁管理。
四、由机关保洁人员包干,所有垃圾桶、水池沥水兜、卫生死角中不得出现烟蒂、烟灰,清理烟迹,并保持常态化保洁管理。
各党政机关要制定禁烟工作制度,鼓励出台机关禁烟奖惩措施,成立由各机关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长为成员的禁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开展禁烟督促和检查工作,并做好台账记录。要确保禁烟工作落实到位,禁烟管理制度执行到位,确保党政机关内无香烟、无烟壳、无烟蒂、无烟灰、无烟味。区爱卫办、区直机关工委、区文明办、区卫生健康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要根据各自职能开展禁烟督查,督查结果会同第三方暗访结果予以通报,并纳入健康浙江考核结果。
绍兴市柯桥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绍兴市柯桥区委直属机关工委
绍兴市柯桥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
绍兴市柯桥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1 年10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