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体育事业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的贯彻落实;
二、负责制定全区的《全民健身计划》和《竞技体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社区和村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四、负责组织参加省、市等各类体育赛事;积极组织、承办全区性的各项体育比赛;
五、指导学校体育工作和业余训练工作;积极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负责对全区业训网点学校进行检查、评估;
六、组织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管理工作;
七、依法管理全区各体育协会、体育休闲运动场馆及体育市场,规范体育经营活动;
八、完成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84568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