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8226-X/2022-0035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柯桥区文广旅游局 发文日期: 2022-01-20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文件编码:
  • 信息索引号:

    00258226-X/2022-00352

  • 主题分类:

    旅游、服务业

  • 发布机构:

    绍兴市柯桥区文广旅游局

  • 成文日期:

    2022-01-20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关于2021年度柯桥区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政策招引等项目立项公示

发布时间:2022-01-20 17:52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区文广旅游局

访问次数:


根据《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柯桥区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绍柯政办发〔2021〕24 号)和《柯桥区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绍柯文广旅〔2021〕111 号)文件精神,为推进柯桥区全域旅游发展,自2021年10月启动了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政策招引等项目申报工作,经各企业申报,镇街、平台、部门初审,文广旅游局对申报资料和现场复核,由区委宣传部、发改局、公安分局、商务局、文广旅游局、市场监管局共同组成项目立项审查小组进行联审,拟确认柯美汇文化创意项目等28个项目为2021年度区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政策招引等立项项目(详见附件)。招商引资等项目以此立项文件为依据申报补助资金。

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区文广旅游局产业发展科,联系人黄萍,联系电话89989862。

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政策招引等项目为《实施细则》中条款一(1、2)、二、三(2、3)、四、五、十五、十六(2),需要联合认定的补助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条款一(1、2):鼓励符合《柯桥区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旅游项目投资、投产、投运。对完工通过验收,且固定资产投资额在200万元及以上、1亿元以下的非政府性投资新建旅游项目,补助实际投资额的4%。在省3A级景区村、市3A级建设示范村发展低空飞行、户外营地、运动休闲、主题乐园、文化演艺、网红书店、研学旅行、科技体验、工业旅游等旅游新业态,经区文广旅游局认定,对完工通过验收,达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浙江省地方标准,且实际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新建旅游项目,补助实际投资额的5%。

条款二:鼓励在旅游休闲街区、历史文化街区、A级景区、3A级景区村主游线沿线集聚经营文创业态。经申报认定,新开设经营文化创意、演艺、实体书店、艺术品交易、非遗制作展示交易等文创业态,一次性补助装修费用的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在重点打造建设的旅游休闲街区、历史文化特色街区内,以较大体量整体打造文创为主导的业态(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经营文创业态面积占比达到60%及以上),一次性补助装修费用的30%,最高不超过150万元,该范围内的单个业态不再享受本条政策。

条款三(2、3):完成民宿证照办理且正式运营的新办民宿,一次性奖励2万元。民宿经营户达到10户或总客房100个以上的村(居、社区),经区文广旅游局认定,一次性奖励30 万元。

条款四:鼓励在历史文化街区、A级景区、3A级景区村主游线沿线打造注重外观设计、创意独特、能体现主题文化的酒吧、咖啡吧、茶室、西餐厅、地方小吃门店等特色餐饮项目。对新开设、符合统筹布局选址要求、通过主管部门验收且营业满一年的特色餐饮项目,经区文广旅游局认定,补助经营面积100元/平方米·年的房屋租金,年补助总额不超过房屋实际年租金,补助期限最长为三年。

条款五:鼓励在城区、景区镇、A级景区、3A级景区村主游线沿线开设体现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购物点。对新开设、符合统筹布局选址要求、通过主管部门验收且营业满一年的旅游商品购物点,经区文广旅游局认定,补助经营面积120元/平方米·年的房屋租金,年补助总额不超过房屋实际年租金,补助期限最长为三年。

条款十五:鼓励景区延长游客游览时长,对景区常态化开展面向游客的演艺活动(全年演出100场以上且每场演出时长40分钟以上),经区文广旅游局认定,一次性补助30万元。

条款十六(2):鼓励具有柯桥本土特色的旅游商品、农林产品到重点景区、大型商场、酒店等设立专柜,对年营业额(凭销售发票)达到50 万元及以上的专柜,经区文广旅游局认定,一次性奖励2万元。


附件:2021年度区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政策招引等立项项目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