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件日期:2021年3月12日
反映人:章铭
反映内容:我是绍兴市柯桥区兰亭工业园区绍兴市奇圣化纤有限公司的法人。2020年12月14日,绍兴市蓝天办督查办公室到我们厂核查,当时我们厂的废气收集装置已经投产还没有安装,先投未验,后续我们花费半个月时间安装好,环保部门验收合格。2021年3月10日,当地环保局表示根据国家条款,要对我们罚款30多万。我认为我们已经整改好,并且相关环评手续起算,由于疫情企业生存也比较不容易,我对此不认可。诉求:希望有关部门处理,不要对我们进行罚款。
回复内容:接咨询单,我局已派员与你电话沟通,解释该案件相关适用法律条款及办理进度,你表示理解。已沟通,表示基本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