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度柯桥区文化广电旅游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公布《2021年度柯桥区文化广电旅游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科室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713 号)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承办科室要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科室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附件:2021年度区文化广电旅游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绍兴市柯桥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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