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8294-8/2021-528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柯岩街道 | 发文日期: | 2021-08-03 |
组配分类: | 应急预案、应急信息 | 文件编码: |
00258294-8/2021-52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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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岩街道
2021-08-03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08-03 13:20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柯岩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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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岩街道处理森林火灾事故预案
为妥善处理森林火灾事故,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本街道林业基本特点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制定本预案。
一、分级负责范围
凡发生森林火灾,都按行政区域管辖,由所在村(居、社区)直接处理。重大森林火灾,由街道办事处会同上级有关部门全权处理。属于下列火灾的,由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协助进行处理。
1、明火1小时,火势未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
2、村(居、社区)之间的毗连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3、需要街道办事处支持扑救的森林火灾。
对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火势难以控制的,由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
二、处理程序
(一)报警内容:
1、起火地点(村居、土名)及原因;
2、起火时间和延烧时间;
3、林地植被情况;
4、现场扑火力量和指挥人员。
(二)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报蝥后的处理程序:
立即组织研究,分析情况,提出处理方案并报街道办事处领导,对重大森林火灾,同时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三)对需要街道协助处理的森林火灾,作如下处理:
1、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有一位主要领导到基层治理四平台指挥室上岗,并根据报警内容分析火灾发展趋势,确定扑救战略。
2、调请派出所、民兵、预备役力量赶赴现场扑救和技术指导。
3、在形成树冠火难以直接扑救时,提醒所在村(居、社区)实施开辟隔离带为主的战略,防止扑火人员伤亡。
4、必要时由街道分管领导、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组织临时指挥小组,赴现场指挥扑救。
三、预案内容
1、战略战术。应本着既安全实施有效的扑救,又避免人员伤亡的原则,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林火初期,尚处低能量时,采取及时报警、人海战术的方针,实施直接扑救,打早、打小、打了。
(2)林火己形成高能量时,采用牺牲局部,保存整体的方针, 实行局部分隔,防止蔓延,以间接扑救为主。
2、组织指挥。重大森林火灾设立以下两个中心:
(1)现场指挥中心。由街道有关领导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实施现场指挥。
(2)街道设联络中心。联络中心设在基层四平台指挥室,指定一名领导负责与现场指挥中心联系,及时向上级汇报扑救进展情况,是否需要支援,向现场提供后勤支持。
3、扑火力量。
(1)实行街道、村(居、社区)义务扑火队和群众性扑火相结合的原则,按村(居、社区)地域落实扑火人员,在森林防火期内,各村(居、社区)有一名领导在岗,负责处理森林火灾事故的各项工作。
(2)遇重大森林火灾。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要求调请公安、消防、人武部、驻军和预备役民兵作为扑火骨干,以提高效果。
(3)森林火灾扑灭后必须留下一定数量的看守人员,防止死灰复燃。
(4)在冬至、春节、元宵、清明节以及连续三天以上高火险天气,街道办事处应落实一辆汽车,供突发性森林火灾时使用。
4、扑火工具。街道、村(居、社区)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锯、斧、刀、锄等扑火工具及灭火弹药。
5、查处林火案件。
(1)起火单位在扑救火灾的同时,要注意保护火灾现场。
(2)街道有关部门、派出所、村(居、社区)要及时组织力量,奔赴观场。要查明起火原因、损失情况和肇事者,作出处理并及时上报。
四、本预案请街道有关部门(单位)、各村(居、社区)认真落实,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