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20年度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一等奖单位的决定
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2020年,全区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全力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全面推进健康柯桥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柯桥实现“两手硬两战赢”、冲刺全国“十强区”提供提供健康保障。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度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绍柯卫发〔2020〕114号)文件精神,经考核评定,局党工委决定授予下列12个单位为2020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一等奖单位,现予以表彰:
1.区级医疗单位(3个):
绍兴第二医院 绍兴市中心医院 绍兴市柯桥区中医医院
2.区级卫生健康单位(1个):
绍兴市柯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镇(街道)医疗单位(8个):
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绍兴市柯桥区钱清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绍兴市柯桥区安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绍兴市柯桥区平水镇卫生院
绍兴市柯桥区王坛镇卫生院
绍兴市柯桥区稽东镇卫生院
希望全区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全力抓好卫生应急综合保障能力提升、健康柯桥建设等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全力开创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
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