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8207-5/2021-5338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法制办) | 发文日期: | 2021-08-16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文件编码: | 绍柯政发〔2021〕11号 |
00258207-5/2021-53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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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法制办)
2021-08-16
绍柯政发〔2021〕11号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08-16 15:37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外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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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2020年8月以来,柯桥区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他们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协助公安机关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救死扶伤,为维护柯桥区社会治安稳定、倡导社会文明、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工作若干规定》和《绍兴市行政奖励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区政府决定:
一、为谢得勇等两位同志记三等功。
谢得勇 贵州省水城县人,暂住柯桥区华舍街道万家人利花园
盛斌江 柯桥区柯桥街道裕民西区居民
二、为李道舟等四位同志记嘉奖。
李道舟 安徽省芜湖市人,暂住越城区马山街道
尹宝兴 柯桥区福全街道尹家坂村居民
朱水林 柯桥区华舍街道兴越小区居民
詹雷邦 四川省筠连县人,住华舍街道龙湖原著小区
希望被表彰奖励的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积极维护社会治安,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