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8297-2/2021-5197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经信局 | 发文日期: | 2021-03-21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文件编码: | 绍柯经信党〔2021〕16号 |
00258297-2/2021-51979
政务综合类
区经信局
2021-03-21
绍柯经信党〔2021〕16号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07-08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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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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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10日至9月29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经信局党组进行了集中巡察。2020年12月21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共指出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四个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意见。
局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制定了巡察整改方案,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各班子成员按职责岗位分工均承担了具体的整改落实责任。2月2日,局党组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全面剖析,特别是对反馈指出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落实了整改措施。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 针对“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推进滞后”问题。一是数字经济发展主要指标已分别纳入区对镇街、部门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2020年我区数字经济发展综合评价总指数排名全省41位,比上年度上升33位。二是已完成《柯桥区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的初稿编制工作,完成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召开专家评审会议等。三是按照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加快实施5G基站建设“一件事”集成改革,实现“一次性规划、一平台受理、一次性踏勘、一揽子审批”。现已完成《绍兴市柯桥区5G基站建设“一件事”集成改革实施方案》的初稿编制工作,完成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法制性审查等。
2. 针对“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存在差距”问题。一是不断提高全局对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工作的充分认识,班子会议专题学习了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了全省数字化改革大会精神、全区干部大会暨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二是加快雄鹰企业培育。围绕雄鹰企业培育计划书,优先支持企业项目申报、智能化改造和鼓励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等,全面兑现各项支持政策,全力扶持培育企业继续做大做强。三是开展企业梯队培育。大力实施培育更多行业龙头,已建立由天圣化纤、恒鸣化纤等15家企业构成的百亿级龙头企业培育库,并积极开展了“首台套”“隐形冠军”“单项冠军”培育工作的摸排及培育方案制定。
3. 针对“‘亩均论英雄’改革有待深化”问题。一是着手摸排核查。经摸排核实,94家原印染企业实际用地为6209亩,其中91家通过政府收储、配套产业园、二次开发、租赁等方式,已不同程度开展盘活利用。二是积极对接招商。已将腾退土地盘活利用摸排情况抄报区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开展招商对接。三是加快盘活利用。针对四达等三家闲置土地,会同镇街进一步加强盘活利用,通过与区法院沟通扫清障碍。四是应用评价结果。区亩均办已向各镇(街道、开发区)、区机关有关部门公布2019年度规上工业企业、占地3亩以上规下工业企业、建筑工业化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分类结果, 请各镇(街道、开发区)向所辖区内企业做好结果通知和政策解释等工作,请区机关有关部门按有关要求,做好结果应用工作。
4. 针对“落实制造业战略不够有力”问题。
(1)在隐形冠军培育方面:一是出台激励政策。在《关于进一步助力市场主体纾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中规定了相关政策。二是通过省惠企政策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宣传隐形冠军激励政策,鼓励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争创省隐形冠军企业。三是定期培育监测。对纳入省隐形冠军培育库的20家企业实行动态监测管理,每季度开展了培育企业生产经营数据报送。四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争取,在专家评审打分的基础上,推荐2家企业申报省级隐形冠军企业,8家企业申报隐形冠军培育企业。
(2)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方面:一是深入剖析原因。就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市、区)创建失利多次听取科室意见,深入剖析创建失利原因。同时对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市、区)创建要求,变压力为动力,积极打造有区域特色的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样板。二是牵头制定《柯桥区制造业发展“步鱼计划”行动方案》,并配套出台《制造业发展“步鱼计划”行动工作推进机制》,全区形成合力,积极构建“322”高质量发展新体系。在2020年全省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综合评估报告中,我区荣获纺织类第一。三是加快政策落地。及时就《关于进一步助力市场主体纾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大降税力度”与“进一步支持激活市场”两大政策条款中工业部分内容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截至3月底,已兑现激励资金超2亿元。
5. 针对“内设科室实际承担职能与“三定”方案出入较大”问题。一是梳理摸底。全面梳理了各科室实际职能、岗位人员安排,并与《绍兴市柯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进行比对,整理出了混岗现象及职能不匹配的具体情况表。二是拟定方案。初步拟定了科室职能调整的实施计划,并提交班子集体研究。三是调整落实。由于该事项涉及实际工作及重点工作事项办理需要,拟确定于4-6月开展调整。
6. 针对“混编、混岗现象突出”问题。一是梳理摸底。已于2月底前完成梳理全局各科室岗位人员安排,整理出混岗现象及职能不匹配的具体情况表。二是出台方案。根据工作胜任及专岗要求,拟定了全局干部科室职务调整方案。三是调整落实。由于该事项涉及实际人员调整及重点工作事项办理需要,拟确定于4-5月开展调整。
7. 针对“‘ 低散乱’整治需巩固深化”问题。一是开展全域排查。再次组织开展“低散乱”企业的排查整治工作,摸排存在无证无照、环保安全等问题的“低散乱”企业。二是强化分类治理。相关部门研究“低散乱”整治提升工作思路、整治标准、目标要求,初步确定全年工作方案,全年将开展“四无企业”及违章建筑整治、无证无照及产品不合格整治、淘汰落后产能及违反能源法律法规整治等几个专项整治,依法排查治理“四无”及工艺装备、能源消耗、产品质量等不达标的“低散乱”企业。三是健全长效机制。按照“领导小组牵头、部门条块联动、属地主体推进”原则,健全工作推进体系。
8. 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快机制建设。制定了《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在党组会议上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加强理论学习。已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每年党组至少组织理论学习12次以上。三是推进制度落实。切实推进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一季度,党组书记分别班子领导开展了谈心活动,班子领导又和分管科室长进行谈话,共计谈话十多次。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9. 针对“部分政策空间较大”问题。一是调整分档比例。2020年12月21日,出台《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柯桥区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调整分档比例。二是完善评价办法。印发《柯桥区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实施办法》,对评价对象、评价指标、指标权重、评分分档、综合定档、指标口径等方面进行完善,有利于更好开展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工作。三是建立公告制度。2020年12月22日在区政府网站、柯桥发布公众号公示2019年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分类结果。
10. 针对“政策解释权较大”问题。一是及时组织开展核查。经到企业实地调研,该企业偷税行为属国税局2015年稽查所属2014年度的偷税,但处理决定书下达日期为2016年1月14日,适用降档条件。另一企业重组时间为2016年5月,根据109号文件中“对因搬迁、重组或重大技改等原因导致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企业参与评价后,若排位为C、D类,参照B类企业享受政策”的精神,建议企业由D类参照B类享受政策,以上建议报区工业企业综合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二是完善办法规范程序。《柯桥区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完善,明确细化了综合定档各类情况。三是积极落实动态管理。《柯桥区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规定了对各类客观原因造成的分类错误、评价遗漏或涉及其他事项的,由企业申请,镇街初审,提交区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或区政府讨论决策。
11.针对“过度依赖第三方,自身监管职责缺位”问题。
(1)针对提出的资金多奖励问题:一是开展核查。调取巡察组反馈的涉及两个项目的相关存档资料进一步核查核实。二是整改落实。对涉及该两个项目中确实需要核减的设备应予核减。及时与两家企业联系,启动收回多奖励部分款项的程序,目前已完成。同时对中介机构进行了约谈,指明了差错。三是推进落实。在下步工作中将要求中介事务所对今后的审核工作更加仔细认真,同时我局也将对中介事务所的审核报告进行认真全面的核对,在此后的相关协议及合同中,进一步完善了对中介机构差错予以纠正和制约的相关规定。
(2)针对数字经济相关评估无具体评分标准的问题:一是规范资金使用。制定了两化深度融合示范区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顺利通过了省级验收。二是加强项目监管。在2020年度的信息化投入项目评审中,我局要求专家组根据项目建设质量(25分)、项目技术难度(25分)、项目经济效益(25分)、示范性和带动价值(25分)等4个方面对每个项目进行评分,并综合财务投入对每个项目给出评审意见。
12. 针对“政策尺度平衡性不足”问题。(2019年机构改革时,能源管理相关职能及相应的工作人员已从区经信局划转至区发改局,故该项内容由区发改局提供整改落实情况)
(1)在新风热电关停热用户补助政策兑现中,从减轻热用户用热替换负担,应补尽补的原则出发,对于热用户已完成设备安装,由于天然气公司、电力公司、属地镇街原因造成具备投入运行条件证明时间延迟的,以热用户完成设备安装时间为节点,进行相应补助。执行了第三方实地审核、意见征求、公示等流程,涉及发放补助资金的热用户43家,未收到相关反对意见。2018年,区审计局对兑现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此类情况也进行了相应的问询,区经信局对此进行了答复并已取得了区审计局的认可。
(2)2016年,区经信局委托绍兴东方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绍兴县天马君澜大酒店有限公司用能设备投资额进行了审核。收到反馈问题后,我局与绍兴东方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沟通,该公司表示,绍兴县天马君澜大酒店有限公司属于服务性行业,且设备在2015年4月购入,属于“营改增”前购入,其相应的税金不能抵扣,实际设备投资额应认定为492000元。
13. 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问题。一是加强制度学习。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及时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应急用车使用和公务出行租车范围的通知》,进一步理解领会通知要求。二是集中开展自查。组织开展公务用车管理问题专项检查,梳理问题。企业大走访活动用车是根据市、区两级相关要求,在全区开展的工业企业春节后开复工情况调研,旨在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开复工及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早开工、早生产,积极助推工业经济稳健运行,合力实现“开门红”。并对赴杨汛桥参加横山村整转对接会派车使用经费,已落实了清退。三是抓好制度落实。在2月22日的部门集中学习会议上再次重申公务用车审批制度。
14. 针对“个别财务支出不够严谨”问题。一是查漏补缺。对指出的经费1万元未附清单事项,由企业补充了经费使用的详细清单证明材料。二是完善制度。完善区经信局财务报销制度,重点对支付凭证依据内容提出了要求,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并在全局进行公开。三是严格把关。平时财务报销单据审核工作中,对报销单据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规性进行严格把关。
15. 针对“行业协会脱钩留有尾巴”问题。一是加强沟通。已与区印染协会相关负责人多次沟通联系,并下发催款函,全面传达区财政局复函意见及区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督促其将该笔租金收入及时上缴财政。二是抓好落实。鉴于协会一次性支付比较困难,区印染工业协会承诺分期付款。
16.针对“干部兼职情况自查‘后半篇文章’没有做实”问题。一是开展清理核查。严格执行《柯桥区规范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等组织领导职务的实施办法》和《领导干部兼职政策规定》,进一步规范区管领导干部及其他干部(含退休、退职)兼职(任职)行为。二是规范制度落实。兼职期间取酬的1名区管退休领导和1名退休干部已向原单位全额退还兼职期间所得报酬;另1名退休干部已退还部分,余下的因突发中风住院手术需延迟退还,同时1名兼任多职的区管退休领导已全部辞去相应职务,已基本清理整改到位。
17. 针对“历史遗留资产悬而未决”问题。一是开展核查。在原有清理摸底基础上,于春节前,会同文旅集团工作人员,对房产都进行了上门清查,并作了情况登记。二是出台方案。与文旅集团就资产移交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已着手准备资产及股权无偿划转审批单及移交清单等资料。三是及时落实。将根据计划安排,在6月上旬完成房产及股权的正式移交。
18. 针对“文件照搬照抄脱离实际”问题。一是对“文件照搬照抄”问题进行自查核实,对经办干部进行口头批评教育。二是规范文件流程。进一步完善了局机关公文管理制度,就相关环节进行了精简,并完善了岗位要求,切实提高文件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开展“文风不正”专题警示教育。向全局干部通报了3起关于文风不正、照搬照抄问题的典型案例。
19. 针对“‘三服务’先锋官意识有待提升”问题。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专题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党组集体及每个班子成员都认真开展剖析,认真抓好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加强组织学习。全局会议上传达学习了全区干部大会暨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引导全局干部提高思想认识,始终保持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更实作风,高质量推进“三服务”工作。三是强化调研下沉。印发区经信局深化“三服务”工作、开展企业复工复产调研等相关通知,全局干部组成5个调研组,集中扎实开展入企调研活动。
20. 针对“个人事项填报执行不严”问题。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传达学习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中共绍兴市柯桥区纪委 绍兴市柯桥区监委关于全面建立干部廉政档案的通知》相关文件。二是及时开展自查。对漏填漏报、少报不报问题的干部个人廉政档案进行核实,并将结果反馈给当事人。经党组会议讨论,对当事人进行提醒谈话,并重新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后报纪检组备案。三是抓好督促落实。后续将督促全局干部做好2021年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填报过程中将做好指导工作。
21. 针对“推进企业减负相关作进度较慢”问题。一是加强清算催告力度。对未办理结算的项目,在登报和寄挂号信催告基础上,又第2次在《柯桥日报》登催办公告,并且发送《关于再次做好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结算催办工作的通知》至相关镇街协助催告所属建设单位,还通过打电话和寄挂号信至建设单位、移动云MAS业务平台发送短信至项目经办人手机等多形式进行催告。二是及时贯彻新政。根据2020年12月9日省经信厅和省财政厅最新文件精神:全省新型墙材专项基金清退截止时间延迟至2021年6月30日。及时与区财政局进行沟通,将做好专项基金清算截止及分成缴库等相关工作。三是加快结算进度。截至2021年3月,共清退项目129只,结算新墙材专项基金3593.36万元,退还企业资金共计2196.81万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22. 针对“会议边界不清”问题。一是在3月9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规定不涉及表决的具体工作事项的讨论研究不列入党组会议,明确了与局长办公会议的边界。三是切实加强局党组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党建分管领导专题向党组书记汇报党建工作,并安排部署开展全局党建工作。
23. 针对“部分‘三重一大’事项决议理由不够充分”问题。一是问题核对纠正。执行公开招投标或竞价、询价流程,杜绝直接委托等事项产生。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学习。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招投标及采购相关文件规定。三是规范招投标流程。进一步完善了《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合同业务管理办法》,强化机制落实。
24. 针对“党内重要事项未提交党组会议讨论”问题。一是完善议事规则。将发展党员等事项纳入了议事内容。二是严格执行党内重要事项提交党组会议讨论制度,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5. 针对“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不够”问题。一是将 “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纳入《2021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要求各党员认真开展自学。二是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开展“凝心聚力、学习强国”学习月活动,5名党员被授予局学习强国“学习之星”称号。开展4期“学习强国”情况通报,对5名“学习强国”未登录次数较多的党员进行了口头提醒。
26. 针对“对主体责任认识比较模糊,缺少具体抓手”问题。一是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提高对主体责任的认识。二是在党组会议上研究部署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工作清单、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三是印发《中共绍兴市柯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7. 针对“对重大案件的剖析不够深刻,整改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在召开2021年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时,对原局长违法犯罪事项的进一步分析,把其问题分析写入了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中。二是加强防范措施制定。认真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及时落实了针对性较强的相关工作,抓好各班子成员廉政风险点排查。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单位内部的党建、意识形态、中心组学习、采购等各项制度。三是专题研究落实。专题研究了春节前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防微杜渐,提高对作风问题的警惕和重视,加强干部队伍的廉政建设。
28. 针对“组织生活不够严肃”问题。一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对原组织开展的支部书记作提醒。二是组织生活会上,全体党员端正会风,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三是为三个支部发放《柯桥区机关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手册》,加强业务学习,并落实专人规范做好“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记录。
29. 针对“专职干部不专党建”问题。一是综合分析。已梳理各科室实际职能、岗位人员安排情况,根据党建岗位任岗匹配情况,初步确定专职干部人选。二是出台方案。在拟定全局干部科室职务调整方案中,明确党建专职专岗人员。三是调整落实。预定于该项工作将于4-5月期间开展,将在征求意见、党组集体讨论研究后,及时按调整方案落实党建专岗人员。
30. 针对“程序颠倒”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规范开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程序上严格把关,确保各环节程序到位。二是切实把好新提任中层干部廉政关,考察中层干部拟任人选,未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的不提交,不列为考察对象。
31. 针对“部分环节缺失”问题。一是坚持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开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程序上严格把关,严格审核中层干部任用选拔每一道环节,确保各环节程序到位不遗漏。二是准确把握中层干部提任过程中党组酝酿选拔方案和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两个党组会议时间节点,确保重要环节不缺失。近期调整中层中,将严格执行相关环节,加强与组织部、编办的汇报沟通,做好相关记录。
32. 针对“国企职工到局挂职程序不到位”问题。一是及时开展了对接。及时和区委组织部进行沟通汇报,说明挂职原因及当时情况。挂职职工派出单位也专程和区委组织部进行了汇报。二是认真抓好落实。区委组织部签署意见同意挂职,已根据相关意见补办好相关手续。
四、加强对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方面。
33. 针对“个别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资料存疑”问题。一是开展核查。调取巡察组反馈的涉及相关存档资料进一步核查核实,重点是核查离任审计时补充的整改资料。二是联系企业。企业作出书面报告上报,遗漏缺失的资料或者对原整改资料需要进一步补充说明的一并要求上报。三是调查结果。经再次调查核实,企业签订合同时都有样本保存(包括产品销售合同、加工合同等也都是一致的),合同是通用格式。
下一步,区经信局党组将在前期整改基础上,坚持认识再深化、任务再落实,加快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向持续整改阶段,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机制制度不断完善、党的建设不断加强,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持续抓好整改,确保事事有着落。坚持力度不减、常抓不懈。对已整改完成的,适时开展“回头看”,着力强化成果落地;对于需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做到边整边改,事事有回应。切实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整改责任,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
二是着力健全制度,构建长效机制。聚焦主责主业,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问题的重复发生,在整改过程中,注重于预先防范,加强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与单位内部考核、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工作结合起来。局党组将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推进党风廉政整体制度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党的建设。持之以恒抓好巡察整改问题的落实,全面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在党组会议上专题研究巡察问题的进一步整改落实工作,坚持不懈推进“四风”整治,及时向巡察组做好整改工作汇报,确保全局党的建设不断加强。
中共绍兴市柯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
2021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