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8226-X/2021-5337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文广旅游局 发文日期: 2021-07-14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文件编码: 绍柯文广旅〔2021〕85号
  • 信息索引号:

    00258226-X/2021-53376

  • 主题分类:

    文化,文物

  • 发布机构:

    区文广旅游局

  • 成文日期:

    2021-07-14

  • 文号:

    绍柯文广旅〔2021〕85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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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文物安全责任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6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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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文广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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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强化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部门监督责任、文物管理使用者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要求,按照“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我局会同各镇(街)对区博物馆和74处文物保护单位、89处文物保护点文物安全责任人进行了梳理,现予以公布。

按照国家文物局《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办法(试行)》的要求,我区将实行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公开责任人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望各镇(街)将文物安全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责任体系,实施目标管理,强化源头治理,整治安全隐患,督促责任人履职尽责,确保文物安全。责任人员变动的,由继任者履行相应责任。







绍兴市柯桥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1年7月14日


附件:绍兴市柯桥区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责任人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