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8297-2/2021-512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经信局 发文日期: 2021-06-09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文件编码: 绍柯经信〔2021〕29号
  • 信息索引号:

    00258297-2/2021-51217

  •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 发布机构:

    区经信局

  • 成文日期:

    2021-06-09

  • 文号:

    绍柯经信〔2021〕29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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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柯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90号建议复函

发布时间:2021-06-30 16:48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区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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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如炎、毛兴贤、张国华、胡克飞、赵增强、叶杏红、叶英、韩红芬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鼓励企业低效工业用地“二次开发”的建议》(第190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提高低效工业用地开发质量和效率,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区相继出台了《关于印发柯桥区加快低效开发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区委办〔2018〕107号)、《关于印发加快低效工业用地“二次开发”补充意见的通知》(区委办〔2019〕99号)、《关于印发柯桥区低效工业用地“二次开发”操作细则的通知》(区委办〔2020〕47号)等工业项目“二次开发”文件。对“二次开发”政策进行试行探索,并积极为企业转型升级赋能。政策出台至今,我区已有一大批工业企业按政策实施“二次开发”,有效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1.开发内容更具针对性。《关于印发柯桥区低效工业用地“二次开发”操作细则的通知》(区委办〔2020〕47号)对不同类型的情况进行了明确:⑴对土地出让时有容积率、建筑密度等规划控制指标上限约定的且现状未突破指标上限的项目,镇(街道)牵头会同区经信局、区自然资源分局进行初审,经初审符合改建改造要求的,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予以办理;⑵对因功能需要新增门卫、配电房等规模较小的零星附属设施,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予以办理;⑶对因地震、洪水、火灾等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房屋损毁,企业申请按原规模修缮重建的,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后按照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予以办理。均不需提交区级会议审议,大大方便了企业,提高了效率。

2.审批流程更具人性化。从2020年开始“二次开发”申报工作由企业逐个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申请,改由经信局牵头向各职能部门征求意见。今年根据2021年第2次区规划国土开发区(园区)联席会议精神,由经信局召集各职能部门对“二次开发”项目组织预审,并汇总各部门意见后出具初审意见,提高了审批的效率和针对性。企业只需向所属镇(街道)提出申请即可,实现“最多跑一次”。同时区经信局编写了《工业用地“二次开发”服务指南》,服务指南中对申报的要求、类型、流程、各部门的职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并公布了咨询电话,使企业在操作过程中更具有针对性。

3.服务保障更具精准度。组织对现有的印染、热电企业腾退、闲置土地的基本情况、招商需求进行全面摸排,摸清底细、掌握实情,并开展一对一精准对接服务。今年全区共摸排出拟“二次开发”项目82个。同时加强与招商投资促进中心等部门精准对接,促进闲置厂房资源盘活。对具有较大意向或已经在再开发再利用再招商的腾退、闲置土地企业业主,加强指导服务,帮助其解决规划审批、项目立项、政策扶持、项目招商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区“二次开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并提出宝贵建议。



绍兴市柯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9日

(联系人:陈立峰    联系电话:84072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