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
索引号: | 00258223-5/2021-510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1-06-29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文件编码: |
00258223-5/2021-51016
环境保护、治理,环境污染、监测
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
2021-06-29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06-29 16:58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
访问次数:
2020年,在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和柯桥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柯桥分局全力推进疫情防控和生态环境保护“两手硬”“两战赢”,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持续改善,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特别是大气治理成效明显,6月我区被省生态环境厅评为“蓝天之星”,全年优良天数比例和PM2.5浓度同比改善幅度分别列全省第二和第七,在11月全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题例会上我区作露天禁烧工作典型发言。我区成为全市唯一一个获得“大禹鼎”银鼎的区(县、市),我局还荣获省政府颁发的生态省建设集体三等功。
一、2020年工作总结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20年,柯桥区PM2.5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微克/立方米,AQI优良天数比例为89.3%,同比提升10.9个百分点,均完成市下达的达标目标任务。
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国考断面、28个市对区考核断面、跨行政区域10个交接断面,达标率100%,跨行政区域断面考核继续保持优秀。
土壤质量安全可控。辖区内未发生污染地块被开发利用的情况。
污染减排顺利推进。完成2020年度和“十三五”减排任务。
(二)攻坚克难,加强全域污染防治“保护线”
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强组织协调。蓝天办实体化运作,制订出台打赢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考核办法、十条工作纪律等文件,建立“简报、通报、专报”三报制度。开展工业废气深度治理暨细颗粒物和臭氧“双控双减”工作,推进55个VOCS治理年度重点项目,完成1蒸吨/小时以上工业燃气锅炉低氮排放改造174台。完成登记、上牌非道路移动机械3878台。
打好碧水攻坚战。编制完成饮用水源地基础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及应急预案,完成平水江水库、鹅湖水库及小舜江南溪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矢量图绘制。启动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9个工业园区完成整治和验收。
打好净土持久战。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详查。完成80个地块采样、检测工作。农用地“对账销号”按时完成。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控。
打好清废阵地战。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我区蓝印小镇列入全国“无废城市”建设现场会参观点。加快工业固废处置基础设施建设。华鑫环保70吨/日危废焚烧、飞乐环保20万立方危废填埋场建成投产,浙能项目基本建成。3家危废经营单位在全市率先完成环境污染责任险投保,小微企业危险废物和实验室废物实施统一清运。
(三)全力以赴,夯实环保督察整改“保障线”
全力做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迎检整改。交办我区信访件80件(含重点件4件),占全市的13.74%,全部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回复,较第一轮下降67.1%,降幅全市第一。依法依规抓好若耶山居问题整改和处置工作。
全力抓好第一轮中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浙江嘉业化工有限公司修复处置工程施工中。推进平水江饮用水源地整改。省级督察整改任务完成19项,8项达到序时进度。62件信访件,整改完成58件,4件整改中。
(四)审时度势,提升环保服务发展“水平线”
督促指导医疗单位废水的消杀纳管和医院废物的收集、贮存工作。出台疫情期间刷卡排污管理补充办法,助力企业更好生产经营。
组织开展“蓝剑”等专项执法行动,查处环境违法案件74件,拟处罚金930.5万元。办理五类案件11起,查办定型机废油倾倒案,刑事拘留12人。出台案件办理、审议等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
实施执法“大数据+”。对印染企业2332台定型机废气实现实时监控,推进环保设施用电监控系统建设,开展全区涉气企业基础信息初步摸排,落实“双随机”执法,开展辐射环境管理,规范环境应急监管。强化信访调处,收到各类信访1157件,同比下降25.5%。
(六)乘势而上,紧扣生态文明建设“经络线”
推进示范区创建。积极推进美丽柯桥建设,完成“十四五”规划初稿编制。2019年柯桥区绿色发展指数为79.4,全市排名较2018年上升1位。
加强环境宣传。开展“6.5”世界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宣传。开展生态满意度模拟调查4次。2020年我区生态满意度得分为85.97,高于全省平均分,位列全市第二。
加强生态保护。开展气候变化应对工作,完成柯桥区2019年度温室气体清单报告编制。
推进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完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及发证登记工作。排污许可证延续申请放宽至到期前6个月内均可办理,107家企业避免了“断贷”风险,相关做法被国家、省主要媒体报道。
(七)固本强基,严守环保队伍建设“警戒线”
审计问题基本完成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出台(修订)各类制度37项,对15名干部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
坚持不懈抓好清廉机关建设。每季度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有关重点工作。组织党员干部赴绍兴清廉馆进行廉政警示教育,完善政治监督“四清单”“两档案”“两报告”制度相关内容,举办“讲好柯桥环保故事”专题讲座。
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基本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改革,出台《干部作风效能量化评价实施办法细则》,开展机关作风效能督查3次并进行通报,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二、2021年工作思路
二是实施督察整改达标行动。抓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完成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和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整改。
三是实施环境风险防范行动。推进“六稳”“六保”,进一步深化“三服务”工作,指导服务企业提升治污能力和环保日常管理能力。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做好辐射、应急管理。完善在线监控,提高监管水平。深化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开展印染环保标杆企业评选,实施分类管理,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排污证后监管。
四是实施生态文明提档行动。以2021年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为目标,深化生态示范创建。全面提升生态环保宣传水平。推进碳排放及应对气候变化以及生物多样性等工作。
五是实施环保能力保障行动。全面完成2019年巡察整改工作。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一岗双责”,加强党建工作,建立谈心谈话等制度,组建治气志愿队、党员突击队。加强监测预警预报和分析研判。提高一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持续改进作风,打造一支生态环境铁军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