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变更单位名称等事项的批复
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你单位申请变更单位名称等事项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的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单位名称变更为“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二、同意住所变更为“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街道办事处305办公室”;
三、同意业务主管单位变更为“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街道办事处”,并同意担任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业务主管单位;
四、同意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章程。
请持批复到柯桥区民政局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特此批复
柯桥区杨汛桥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