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8248-9/2021-5098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杨汛桥镇 | 发文日期: | 2021-06-29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文件编码: |
00258248-9/2021-50984
文体综合类
杨汛桥镇
2021-06-29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06-29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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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杨汛桥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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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持续推进杨汛桥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和夯实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根据《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柯桥区社会事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绍柯政办发〔2021〕1号)精神,结合杨汛桥街道实际,现就我街道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提出如下政策意见:
一、总体目标
(一)优化服务供给。把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作为实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的重要抓手,把人文关怀作为新时期文化的重要价值取向,以丰富的文化服务和文化活动增强群众对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文化礼堂的归属感。深入开展“五进礼堂”、“三下乡”等活动,整合各类文化资源,建立“大数据库”菜单,通过文艺表演、科普宣讲、政策咨询、展览展示等方式,将服务内容和项目源源不断送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所(站)、文化礼堂,使管理常态、内容常新、活动常开。
(二)健全管理制度。不断健全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文化礼堂长效管理制度、资金和场地使用制度、安全保障制度等,严格按制度办事,按要求确保每周开放时长,做到安排有计划、活动有组织、台账有记录、展陈有更新、场地有管理。完善多元投入机制,推广文化礼堂公益金制度,做到公益金在文化礼堂的全覆盖。加强对公益金理事会的管理,确保公益金的规范使用,保障农村文化礼堂自我管理、自我运行所需的资金缺口。建立文化礼堂“文化管理员”考核制度,确保文化礼堂专人专职管理。
(三)丰富活动内容。充分发挥街道“杭绍民星志愿团”、村级“民星艺友社”的作用,广泛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文化礼堂“周末剧场”、“我们的节日”等系列主题活动,激发村落文化内在活力。“杭绍民星志愿团”至少每月开展送文化、送活动下乡、培训指导等工作;“民星艺友社”至少每两月开展较大型文体活动。经常性组织开展“志愿服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评选等活动,讲好乡贤故事;重视礼仪文化,重点推进晒村规村训、育家风家训活动,注重发挥村规民约、家训家规的教化功能,培育良好家风村风乡风;实现每个新时代文化实践所(站)、文化礼堂周周有活动、月月有主题、年年搞“村晚”。
二、保障措施
(一)健全考核机制。把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新农村建设和领导干部考评体系,建立健全农村基层文化的评价机制,将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情况和文体创建工作作为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对各村(居)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二)加大资金保障。建立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发展基金,街道按不低于常住人口人均每年15元的标准,把文化活动经费列入街道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的增长而逐年增加。村民委员会要按不少于6%的比例,从集体可支配资金中列支文体活动经费。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文体活动。
(三)强化激励奖扶。
1.文化名家奖励:本街道基层文艺骨干(团队)在中国文联所属文艺家协会主办的全国性美术、书法、摄影、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民间文艺、民间工艺美术、文艺评论重要常设(连续举办2届以上)展览、展演、比赛及全国美术展览、全国书法篆刻展览、中国摄影艺术展、“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的获奖者(团队)奖励5万元,入展(选)者(团队)奖励5000元;对中国作协主办的《人民文学》年度奖、《中国作家》年度奖、《诗刊》“华文青年诗人奖”、《小说选刊》“全国优秀小说奖”的获奖者(团队),奖励5万元。以上经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报财政审核后拨付。节目在区级行政部门(市级社会团体)组织或主办的比赛活动中获一、二、三等奖项(或金、银、铜奖)的,分别奖励600元、400元、200元;在市级行政部门(省级社会团体)及以上组织或主办的比赛活动中获一、二、三等奖项(或金、银、铜奖)的,按照区级行政部门(市级社会团体)组织或主办的比赛活动对应奖项加倍奖励;在镇级行政部门(区级社会团体)组织或主办的比赛活动中获一、二、三等奖项(或金、银、铜奖)的,按照区级行政部门(市级社会团体)组织或主办的比赛活动对应奖项减半奖励。(以上“社会团体”是指能够行驶部分政府职能的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
2.文化名品奖励:由本街道作者(团队)创作的作品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的,奖励30万元;国家舞台精品剧目、动漫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及国际著名奖项的获得者(团队),奖励30万元;对文华奖、中国戏剧奖·梅花表演奖的获得者和单位(团队),分别奖励15万元、15万元;对中国戏剧节优秀剧目奖、剧目奖、中国曲艺节优秀节目奖获得者,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5万元;对其它国家、省级宣传或文化行政部门最高奖项的获得者(团队),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以上经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报财政审核后拨付。
3.文化交流补助:代表街道参加区、镇街间走亲、文化、体育交流活动的,按照主持人补贴200元/人;歌曲、戏剧、相声等语言类节目补贴100元/人,每个节目最高不超过500元;舞蹈、武术、体育交流类活动补贴30元/人,每个节目(活动)最高不超过600元。代表柯桥区参加市级及以上走亲、文化、体育交流活动的,按照代表街道参加区、镇街间走亲、文化、体育交流活动的补贴标准加倍补贴;参加街道组织的文化体育交流活动的,按照代表街道参加区、镇街间走亲、文化、体育交流活动的补贴标准减半补贴。以上活动均应提前由街道主管部门审批。
4.优秀文体志愿者奖补:着力打造有礼有爱杨汛桥,鼓励广大文体爱好者在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各村文化礼堂积极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活动、公益性演出等,通过开展“优秀文体志愿者”“优秀文体志愿团队”等评选活动,营造“人人志愿”氛围,建设文体志愿者名录库。对于“优秀文化志愿者”给予1000-3000元鼓励;对于“优秀文化志愿团队”给予3000-6000元鼓励(3-5人3000元,5-10人5000元,10人以上6000元)。
5.村志编修奖励:经区史志办审查验收后出版的村志,在区级部门补助基础上,剩余资金部分由街道财政给予承担50%,最高不超过5万。
6.奖励扶持原则:
(1)所有与区委匹配的奖励政策认定标准与区委同步。
(2)同一作品被一种以上选本刊用,按其中最高奖励金额的选本予以奖励,不重复计奖;同一作品获得不同级别的奖项,按最高奖项予以奖励,不重复计奖。
(3)凡在多个单位联办的活动中获奖的作品,按最低级别主办单位界定获奖等次。
(4)有偿发表、展出、演出(播出)的文艺作品,以及社会文化机构组织的经营性文艺活动的参赛作品,不在奖励扶持范围之列。
四、本意见自即日起执行。以本意见为统领,指导杨汛桥街道社会事业发展引才育才政策。此前出台的相关政策意见及政策条款,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柯桥区杨汛桥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