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8248-9/2021-5098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杨汛桥镇 发文日期: 2021-06-29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文件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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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258248-9/2021-50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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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安全、司法

  • 发布机构:

    杨汛桥镇

  • 成文日期:

    2021-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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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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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行村级治保调解组织“四有”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1-06-29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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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杨汛桥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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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基层治理深化年”活动,全面推进“平安柯桥”建设,着力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现就在全街道范围内全面推行“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有招成事”村级治保调解组织“四有”工作机制,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 “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指示为引领,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理念在社会治理领域的创新运用,按照“多元化化解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的要求,因地制宜、统筹结合、注重实效,分类推行村级治保调解组织“四有”工作机制,切实打造基层治理“主阵地”,努力实现“平安不出事、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确保我街道治保调解工作走在全区前列,为推进柯桥区域治理现代化提供街道样本。

二、工作目标

村级治保调解组织是基层治理的终端神经末梢,是社会治理的前哨站,推行村级治保调解组织“四有”工作机制,能最大限度地激发村级治保调解组织的积极性、创新力、战斗力,有效提升各村防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风险隐患的能力和开展平安宣教、惠民服务的水平,切实增强街道社会治安掌控力,确保全街道政治社会稳定。

(一)力量更加充实、感知更为灵敏。通过推行,进一步明确了村级治保调解组织的主责主业,治保调解组织“五个一”工作措施全面落实落地,最大限度将各类纠纷调处在现场、解决在始发、吸附在当地,实现矛盾不出村。

(二)治理更加多元、管控更为严密。通过推行,充分调动村级治保调解组织参与防控主动性,从推诿拖拉办事作风向“分内事、我要做”的主动意识转变,确保各类隐患早发现、早预防、早化解、早处置,实现风险不出村。

(三)方法更加有效、基础更为扎实。通过推行,村社党组织书记“一担挑”不断扩面,有力推动乡贤、乡警、义警和基金、补助、奖励等助力注资平安乡村建设,确保宣传与教育、传统与科技紧密结合,实现平安不出村。

(四)服务更加精准、社会更为和谐。通过推行,以民意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更加鲜明,不断深化“借民力、汇民意、办民事、解民忧、保民生”,真正把服务惠及每个群众,确保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实现惠民不出村。

三、工作措施

按照“相对固定、分类实施、稳步推行”原则,区分不同类型、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实施以“以奖代补”为基本架构推行村级治保调解组织“四有”工作机制。其中,在治安复杂重点村社,按固定工资聘用专职治保调解人员,“以奖代补”、基金奖励等为补充;在治安相对复杂村社,可聘用兼职治保调解人员,多村兼顾,以“以奖代补”为基础,基金奖励等为补充;在治安平稳村社,可由村干部兼职,统筹各项村务工作,以“以奖代补”计件制予以补助。

(一)多元治理,塑造“有人干事”的队伍。坚持“党建+治保调解”思路,按照“组织村委建、工作有人干、活动共参与”要求,组建治保调解组织,精选工作人员,切实强化治保调解工作力量保障。

1.严格落实村社党组织书记兼任治保调解委员会主任,由村社两委班子中2-5干部任兼任委员,从中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治保、调解工作。

2.以村社组织换届为契机,聘请“60不留、50不进”的有威信公道正派、经验丰富敢担当、能力强热心治保调解的老书记、老村长到治保调解组织工作。

3.充分发挥基层法治工作者、基层党务工作者、“三师两员一兵”、乡贤乡警、网格员、义警等队伍作用,当好法治带头人、首席调解员。

各村社治保调解组织要严格按照程序,由属地村社党组织提名,两委会集体讨论通过,再上报社会服务管理中心,经审核后统一发文公布。

(二)依法治理,营造“有钱办事”氛围。完善基本报酬、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与基金补助相结合的保障机制,治保调解工作经费每年按动态增长列入街道财政预算,切实加强治保调解工作经费保障力度。

4.专职治保调解员采取基本报酬和案事件“以奖代补”相结合的报酬制度,基本报酬参照当地上年度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

5.兼职治保调解员按照案事件“以奖代补”进行取酬,同时对人民调解协会、相关行业协会、品牌调解室等社会组织参与治保调解的,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予以保障。

6.以街道平安基金为依托,以区平安(义警)、见义勇为、公民线索举报奖励等基金为辅助,对在治保调解工作中积极有为、成绩突出的人员,视请予以奖励。

另外,按照国家规定给予治保调解委员会成员相关优待和抚恤政策,落实购买公共交通意外伤害险、差旅费补贴、通讯费补贴等政策。

(三)创新治理,打造“有章理事”的组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矛盾纠纷、群防群治工作机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定,切实做到治保调解工作有章可依、有章必依。

7.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浙江省人民调解工作规范》、《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关于加强新时代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法律规定,明确治保调解组织职责任务。

8.从政策、用人、保障上建章立制,出台《街道村级治保调解组织“四有”工作考核章程》,全面落实治保调解工作实绩考核评估机制和“以奖代补”制度。

9.严格执行村社治保调解“五个一”标准(一张证件、一本日志、一套台账、一份职责表、一只工作包)和“五大员”职责(信息员、服务员、调解员、安全员、宣传员)。

突出“专群结合、基层自治、作用发挥”,建立治保调解、派出所、乡街道三级管理机制,确保治保调解组织发挥实效。

(四)统筹治理,形成“有招成事”的格局。坚持“问题、目标、结果”为导向,以“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为理念,统筹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情感等手段,最大限度将安全隐患、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

10.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推进街道村两级矛调中心建设,积极构建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诉调、警调、检调、仲调、专调、访调等多种调解协调联动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

11.全面落实全科网格“四个平台”工作分流机制,按“村社、站所、乡街道”三级联处规定,村社治保调解组织要同步出警、先期处置,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融合部门职能优势,实现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

12.利用治保调解组织成员在群众中的威望、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灵活的解决问题方法和熟络的人际社会关系,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开展平安宣传、服务代办、治安巡防等群防群治工作。

13.借力司法救济制度,驻村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司法确认、公益诉讼、品牌调解相互衔接,乡贤乡警义警等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确保全街道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百姓安居乐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推进村级治保调解组织“四有”工作机制是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按照上级精神,结合街道辖区实际制定指导意见,街道政府成立由街道长为组长、街道班子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辖区各村的创建工作,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二)落实创建标配,稳步抓好推进。要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及活动指导意见,对照活动内容、对标机制要求,逐一加以落实。同时选择部分村社,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先行先试,大胆实践,积累创建经验,创造具有本单位特色的个性化动作,逐步将创建范围拓展延伸至辖区全域,形成百花齐放的良好创建局面,使机制推进工作更为有声有色。

(三)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实用实效。常态化、动态化开展推进村级治保调解组织“四有”工作机制活动的督导,领导小组成员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通报进展、点评问题、督促整改,不定期进行专项抽查。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将“四有”机制推进情况列入对村社平安建设考核内容,确保活动开展取得实效。

柯桥区杨汛桥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