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0日-11日,区建设局在建设局12楼会议室组织开展了《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培训,本次培训分三批次进行,全区各镇(街道、开发区)物业管理分管领导、业务负责人、社区居委会负责人、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各业委会代表等350余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邀请《条例》起草团队的浙江近远律师事务所周仙、马晓彬律师进行授课,两位律师从法律定义层面系统介绍了业主大会成立、物业保修金使用、物业服务人选聘等流程,结合相关案例,对《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政策亮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物权篇进行详细解读,从物业主管部门的职能划分、业主及业主组织、物业管理服务等方面进行重点说明。课后还进行了现场答疑互动。
通过本次培训,加深了与会人员对物业管理知识的理解,提高了我区物业管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我区基层治理现代化和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物业管理品质,进一步推动我区物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