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度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水管单位:
为全面落实水库大坝、水闸、泵站和堤防等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根据《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全面落实2021年度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的通知》(浙水运管〔2021〕2号)要求,现公布2021年度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请各有关镇(街道)、各水管单位落实责任,加强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附件:1.水利工程2021年度安全责任人名单(有管理单位)
2.水利工程2021年度安全责任人名单(无管理单位)
绍兴市柯桥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25日
2021年度柯桥区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xls